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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摆渡爱情
jijuan_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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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57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一个谎言的四十年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发生着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也许就在你的身边。
  
  偶而的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很感动,匆忙之余将它记了下来,无论好与不好,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因为那的确是一个很特别、很真实的故事……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宴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宴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侯,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好回去。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以把距离拉近一点。”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的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象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
  
  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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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juan_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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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57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为爱选择
过去的事,只要发生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不管它曾一度令我们欢乐不已,还是让我们伤痛不已,细细品来都是美丽的。
  
  那是我大学刚毕业时,我没有像别的人那样准备考托福,GRE或考别的什么。当时,我必须要找一份工作,因为我上大学已使家里债台高筑,即使有继续上学的机会,我也得放弃,我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兄弟已不能从土里为我刨出钱来。为了离家近一些,我从北京到了石家庄,还好,在一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上,我顺利进了一家电器公司。实在地说,我是个单纯至极的女孩子,中学阶段全在乡下度过,上大学时,强烈的上进心使我埋头于书中,一心想凭苦读出人头地。所以,我出大学校门时,还没谈过恋爱,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机智而浪漫的女孩,只有如火的热情和一片可以淹死人的纯真。
  
  我工作的那家公司,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公司,那里条件也相对较好。我们住的单身宿舍宽敞舒适,三个人一间房,房里有彩电,有电话。我把公司看成为我的第二起跑线,因为我想边工作边学习,准备挣到一些钱,等时机成熟了再去读书深造。每天上完班,我喜欢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也为屋子里的另两位看家守电话。就是这种生活状态,也就是那部电话,让我此生的第一段情缘产生了。
  
  那天晚上,两位同事早出门玩去了,我正在看书,突然电话响了,我拿起电话,从听筒里传来一个声音:“喂,你好,我叫夏冰,我找X地的老乡。”由于对方没有说要找人的姓名,他说的那个地方正是我的家乡,也许受那个地理概念的吸引和诱发,我没多问就脱口而出:“我是X地人。”我说完,对方没有说话,显然他要找的人不是我,也许因为我说自己与他是同乡,他没有放下电话的意思,反而向我问起了家乡的一些情况。与他谈话的同时,我还在享受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太好听了,天生的低沉、充满质感,磁力一般将它所触及的一切吸引。大学时我是学校里的广播员,一向对好听的声音敏感。交谈得知他大学毕业两年了,没有服从分配,目前在省城打工。在他控制得很好的言谈中,我还是听出了一些抑郁,一分孤傲和一点对世事的矜持,我对他不知不觉地生出好奇心。也许是我的天真引起过他大笑了几次,说再见的时候两人都有些不舍了。
  
  快放电话时,他缓缓地问:“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你不觉得问得晚了点。”
  
  “不,我不觉得。”他的自信击败了我,我决定认识这位老乡,想他的名字叫夏冰,于是我对他说:“下次你打电话可以找冬雪。”
  
  “你像跟我的名字在对对联。哈……”他在大笑中放下了电话。我握着电话在这端想,他肯定在笑我的天真。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几乎每个周末夏冰都会准时给我打电话,聊天的内容越来越广,彼此的了解也日渐深入。从电话里得知他想出国深造,将来做一个出色的企业家。我听到他的话觉得他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在更多的交谈中我也越来越感觉到他的忧郁和那份出世的孤傲,只有在我的天真面前,他才把矜持拿掉。随着通话的次数增多,我越来越感觉到与他的交流十分重要,有时工作时他的话也会从我的脑海里冒出两句。夏冰的人生观、社会观也深深地影响着我。我对这个说过很多次话却没有见过一面的人不再是好奇,而生出一种想抚慰,想陪伴他的冲动。这是一个很傻的念头。那段时间,走在大街上,望着那涌动的人群,我都会猜想哪一个会是夏冰呢?心里总在默默地勾画他可能的样子,那个样子一天一个样地在我心里交换,让我不可把握。我还悄悄地想:夏冰会不会像我一样常常想起我,想起我的模样。
  
  就在我心怀梦想之时,一切如愿以偿地发生了变化。那天也是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那里看书,以往夏冰准给我来电话了,可时间已过了他还是没有给我打来电话,正当我沮丧地决定睡觉时,电话铃响了。“一定是夏冰。”我激动得有些神经质地喃喃自语,一下从床铺上坐起,伸手抓过电话。可对方不说话。等了一阵,我以为谁搞恶作剧,就冲着话筒说:“不说话,我就放了。”对方听到我的话,急切地说:“别、别、别,我是夏冰。”接着电话那边又是一片沉默。夏冰沉默不语,反倒弄得我不知说什么好,也报以沉默。我已听得到电话里的电流声,还有对方的呼吸声。终于夏冰用他那令我百听不厌令我神魂颠倒的声音小声问道:“出来走走好吗?”我一想到时间太晚了,没有马上回答他。接着话筒里传来“走走,好吗?……好吗?……”那个声音听起来让人无法拒绝。夏冰的声音仿佛在我的胸膛里乱撞一样的回响着。这时当我看到墙壁上镜子中的自己已双颊泛红,眼目流波,我心里有了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我下定决心去赴夏冰的约。我们约定十分钟后在民心河边见。下了楼,我推出自行车,骑得飞快,那一刻我觉得一个轮子是害羞,一个轮子是幸福。
  
  到了民心河畔上,这时,我才想起我不认得他,望望来来往往的游人,想回去,略一踌躇,心想还是不能走,我得找找。河边花园里的人们有的闲庭信步,有的孩子们同大人追逐打闹,有的在地上下棋打牌,人们都在享受着生活赐予的幸福。我的目光像雷达一样不停向人群扫描着,这时我的目光被一个瘦瘦高高的人吸引住了,直觉告诉我这就是夏冰。从他身后悄悄地向他走去,我看见他不停看表,一副着急的样子。这时,我转身到了他前面,打量着他,他也有些不敢贸然认我的样子,对着我似笑非笑,尽管是在路灯下看得不太确定,但我还是理解了他目光里充满了柔情。这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生命风景。我呆呆地望着他,心里怦怦地跳个不停,他很帅,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帅,浓眉大眼,气宇轩昂的那种帅,让人看一眼就不能忘记。沉默,似乎许久,也许就是一瞬,他微笑着说:“我是夏冰,你一定是冬雪。”他一边说话手就伸给了我。我也笑了。在两手相握的那一瞬间,我有了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感动,我深知从此后这个人将成为我生活和生命的重要部分。我们没有过多的言辞,他十分自然地握着我的手,对我轻轻地说:“走走吧。”
  
  我们在宽阔的广场上踱着碎步,表面上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可我的内心像燃烧着火焰一样。夜已渐深,游人也稀少了,我们走出了很久谁也没有说一句话,但我看得出他很开心,我也兴奋得不知说什么好。我的手被那个叫夏冰的男孩握在手中,感受是那样的神奇和美妙。这时我才理解大学校园里为何有那么多爱情故事发生。在北方的三月天,天气依然寒冷,但我分明感到了温暖和温柔。
  
  接下来的日子岂止是花前月下,从早晨起床到晚上闭眼,我的每一分钟里都有夏冰的影子。那些日子,我和他在一起快乐得像在天堂。我爱他,他爱我,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天堂。
  
  就在我坠入情网与夏冰打得火热之时,我们公司要派我去上海进行业务培训,时间半年,我别无选择。因为如果我不去,那么我可能就不能在公司待下去了,这家公司的待遇在石家庄是一流的,这关系到我的生计。那天,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去找夏冰,告诉他我将去上海的事。当他听到我要去上海,当时,他那儿女情长的表情让我好感动,仿佛我会一去不回头似的。最后,我给他说明了必须去的原因后,他才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也就是在那天,我将他带回了单身宿舍,将自己最初的和最后的玫瑰献给了他。第二天,他去火车站送我,当火车启动,徐徐离开月台时,他一下冲过来,握住了我的手,他笑着安慰我:“只有六个月,笑一下,冬雪!”我知道他的笑是强作欢颜,让我高兴的,所以,我也带着泪报以微笑。
  
  六个月时间好难熬。夏冰的电话总是匆匆忙忙,让我无奈。然而如果我知道等待的结果的话,我宁愿沉迷在那些仿佛依旧甜蜜的日子中。
  
  六个月时间终于过去了,当我重返石家庄,走出火车站的出站口时,我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在站前的广场上就热泪盈眶地抱着夏冰,给了他一个长长的天昏地暗的吻。当我冷静下来时,才发现夏冰双眼无神、言辞闪烁。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再笨我也看得出来。我急切地追问他,但他沉默不语,只是望着我,目光温柔得让人心痛,就是在那痛楚中隐隐约约地藏着我不能了解的东西。“你先休息一下,晚上再说。”他说这话的同时表现出的距离感,仿佛能将我抛上了月球,我只好一声不吭地走了。
  
  晚上,我们在一家酒店里相见。
  
  “我过不了多久,就要去美国。”这是吃饭前他说的第一句话。我心里一疼,他要离开我了。我望着他,这久违的黑发、粗重的眉毛、饱满的额头、俊挺的鼻梁还是那般迷人,只是他的眼睛却不看我,好像在看一个好远好远的地方。
  
  后来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说出了事情原委。前两年回家时,他听老家人说有一位女老乡也在石家庄市上班,老家的人告诉了他那位老乡的电话,他回到市里打电话时,才发现自己把号码记错了,所以第一个电话打给了我。在我去上海后的那段时间,他将电话号码的后四位数不断变换排列,终于打通了,他便与那位女孩相见了。那女孩在省直某机关工作。短暂的相处后,那女孩子便疯狂地爱上了他。他起初告诉她自己已有女朋友了,但那女孩非他不嫁,最要命的是,那女孩有一个了不起的爸爸,就任某市市长。当他有一天谈到自己想出国时,那女孩说她来想办法,不久,他们双双去美国读书的事居然有了眉目。听完他的话,我们又陷入了沉默。好长时间,他对我说:“你很可爱,我很喜欢你。你的天真让我感觉到了世界的美好,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可是……”我早已泪流满面,还有什么可多说的呢?说什么爱是天堂,天堂里也是物欲横流,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付出了全部真情的傻女孩。
  
  我没能像电影里恋人分手那样大度,我没有对他说一句祝福的话。
  
  当我走出酒店的大门,我默默地流泪了。
  
  后来,夏冰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哭着说:“我真的爱你。”当时不容他多说什么,我就挂了电话。
  
  多少个夜晚我愁肠百转,却不知到底该怨谁恨谁。
  
  我不忍恨夏冰,甚至一点点的轻视都不忍,他是我最初的爱情,我相信他的爱同我的爱一样,曾经真正付出过。我恨那个女孩吗,是女孩谁又能逃得脱夏冰那样帅气男孩的魅力?何况她同样有爱的权利,更比我有竞争的资本。强烈的愤怒、委屈过后,我深深地失落。
  
  我常常自言自语地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的成了一个遥远的童话吗?
  
  分手一个多月后,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宿舍时,夏冰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宿舍门口,我惊呆了。夏冰紧紧将我拥在怀里,说:“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那声音里充满了无限的忏悔。我把头埋进他怀里哭了,大声地哭了。
  
  他在虹桥机场快要登机前两个小时,重新做出了爱的选择。
  
  后来,我们一同在石家庄打工挣了两个多月钱,把夏冰浪费了的机票钱挣够后,还给了他的那位女老乡。现在我们一起在北京闯荡,追求我们的梦想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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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哭的声音
凌晨两点的海风吹起落地窗帘,穿上十年前那条海蓝色的长裙,精心地煮好两杯咖啡,放在窗边的小桌上,然后坐下,静静地等待。

  森要来了,在分别十年之后。

  我曾经以为,我的爱情会在辗转的流浪与天长日久的时间中逐渐消失。然而每一个无眠的夜晚,我清楚而又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思念像野草一样疯长。

  十年后的秋天,森告诉我,他要来看我,从此朝朝暮暮,永不分离。

  抱着膝坐在窗边,窗外飘进来咸咸的海水的气息,恍惚间,森就在我的身边。这十年的岁月只不过是一个长长的难醒的梦。

  窗外,夜色深深,我又听见了海哭的声音。

  认识森的时候我正陷在一场无望的苦恋中无法自拨。刚二十出头的我不顾父母的劝阻,独自搬到海边的一间白色的小木屋里,那是作画家的小姨去加拿大后留下来的。我开始了向往已久的自由生活,梦想着轰轰烈烈天荒地老的爱情,然后傻傻地爱上了一个有家有室的三十多岁的男人。那时候的我沉醉在那些甜言蜜语中混沌不知日月,为他哭,为他笑,为他在雨中奔跑。森在这时候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没人知道,爱上一个有家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心痛。那个秋天的黄昏,当我在雨中独自哭泣的时候,一把海蓝色的伞遮住了纷纷扬扬寒冷的雨丝,耳边响起一句生硬的问话:“小姐,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我抬起眼睛,撩开湿淋淋的长发,看到一双深篮色的眼睛,那里面满是海一样的爱怜。

  森从此成了我的朋友。每天黄昏,我们坐在海边的岩石上,对着茫茫的大海,看着海天相连处的点点船影,在海浪声中聊天。他很忠实地充当我的听众,听我倾诉,听我抱怨,听我哭泣。我不知道,这个从小在加拿大长大的中英混血儿是否能听懂我的话,但那时的我需要发泄。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几乎天天都在一起。

  森有时候唠叨得像我妈,絮絮叨叨地告诫我要多穿点衣服,多吃点东西。我有时候觉得他很烦,最不高兴的是他老说我爱的男人的“坏话”,于是常常跟他发脾气。直到有一天,我的爱情梦想像肥皂泡沫一样的幻灭。那个口口声声要爱我一辈子的男人在富有的妻子面前背叛了我们的“爱情”,看着他在妻子面前痛哭流滋地忏悔,甚至打自己的耳光,我的心中没有伤痛,只有鄙视和后悔.,我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结束了我生平的第一次恋爱。

  那以后,我沉沦了好久,年纪尚轻的我对这个世界几乎绝望了,我开始不再相信这世上有爱情的存在。森一直不言不语的陪在我的身边。他的中文不好,大约不知道该怎样安慰我,只是默默地守在我的身边。

  有人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我相信。走过那个秋天以后,我逐渐平静下来,我的工作和生活都重新走上了正轨。我差不多忘掉了以前的一切,但有一个习惯却保留了下来,每天黄昏,我和森会在海边散步,聊天,森依然是我的忠实听众,只是,我的话题不再是那个男人。我兴致勃勃地对森说我小时候的故事。森有时候并不明白,却在我的笑容中也露出灿烂的笑容。

  表面上我已经完全回复了从前的自信和开朗,然而恐怕连我自己都不清楚,那次失败的恋爱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怎样的阴影。年轻美丽的我自然不乏追求者,我开始不断地和男孩子约会。我像花蝴蝶一样在众多的男孩子中间周旋,尽情地享受着他们的宠爱。我没有注意到,森的眉头越皱越紧。我依然保持着那个习惯,不过我的话题又换成了一个一个的男孩子。偶尔不经意的一回头,会发现森怔怔地凝视着我,欲言又止。夕阳在他的眼中闪烁跳耀,使他的眼睛看起来迷迷朦朦的,怎么也看不清楚。

  秋天过去了,冬天也过去了,春天也快过去的时候,森告诉我,他要走了。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我一怔,随即笑笑说,好啊,我去送你。他海一般深蓝的眼中弥漫着早晨的雾气,声音低低地说:“SANDY,你希望我走吗?”我的心没来由的一跳,有点慌乱的笑道:“那是你的家,你当然应该回去。”

  “是吗?”

  我不敢直视那片深蓝,把目光转向大海。

  “SANDY,答应我,等我走后,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多吃点东西,养得胖胖的,多穿点衣服,别着凉了。还有,千万别淋雨,别哭?好吗?”

  我的心没来由地一疼,泪水迅速充满了眼眶。我不敢回头,只淡淡的嗯了一声。

  森走了,看着银色的大鸟逐渐远去,泪水终于止不住的滑落。

  森走后的日子,天空似乎变得昏暗了,暗蓝色的大海经常涌动着不安的悸动。每天黄昏,独自坐在海边,看着夕阳下的大海,心中充塞着一种隐隐的柔情和失落。森走了,我从来没有意识到,他竟然已成了我生命中的一个习惯。就好象一个习惯抽烟的人突然戒了烟,总觉得少了什么东西,无所适从。

  又是秋天了,森一直没有消息。我不再相信爱情。我更加频繁的与男孩子约会,也许,可以用另一种习惯代替原来的习惯,也许这样可以让我忘掉森,他已经走了,也许,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只有无边无际的大海,在夕阳下轻轻的叹息。

  然而,一个深秋的黄昏,当我在深夜十二点回家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倚在门边。虽然在暗夜中,我依然可以清楚地看见那双海一般深蓝的眼睛。

  那晚,我煮了一壶咖啡,我们坐在落地窗边的小桌旁慢慢地喝着。窗外,黑沉沉的大海轻唱着温柔的歌谣,咸咸的海水气息弥漫在屋中。

  在那双海蓝的眼睛中,我看见的是海一样的深情。他的中文比上次好得多了,可以很清楚的说:“这段时间乖不乖?有没有多吃点东西?有没有多穿点衣服?有没有淋雨?有没有哭?”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望着他傻傻地笑。他牵起我手,然后轻轻抱着我旋了一圈,皱着眉头说:“好像瘦了,不乖。”我撒娇地敲着他的头:“没有啦,没有啦,人家好乖啦。”然后笑得滚成一团。那一刻,我的心中,盈满了海一般的幸福。

  此后的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我们牵着手在黄昏的海边散步,在沙滩上垒城堡,他常常背着我狂奔,直到累了,两人一起倒在柔软的沙滩上大笑不止。笑累了,就在大海轻快的歌声中,在森的臂弯里睡着了。

  快乐的日子如细沙从手指缝间哗哗地流走。一转眼,秋天过去了。冬天的大海变得平静而忧郁。

  那天晚上,我和森静静地坐在窗边喝咖啡,窗外飘进海水咸咸的气息,一切温馨而又美好。森海一般深蓝的眼睛深深地注视着我。

  “SANDY,我要走了。”

  我一怔,手一抖,杯里的咖啡洒在了雪白的桌布上。

  我笑笑说好啊,我去送你。

  “我父母让我回去和叔叔的女儿莲娜结婚。”

  那一瞬间,我的心情就像沙滩上那座用沙筑就的城堡,轰然倒塌,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森,我如此爱恋、如此依赖的森,原来竟也在骗我。这些日子的欢乐原来只是一场游戏?如今,戏散场了?

  我真傻,居然再一次愚蠢地相信了爱情。

  “SANDY,你希望我走吗?”他海蓝色的眼睛急切地注视着我。

  我觉得海上的雾弥漫进了屋中,我转开头,看着黑暗中模糊的海的影子。

  那时候的我太年轻,太骄傲,也许是那次失败的爱情,让我滋生出了一种过于强烈的自尊。那时的我不明白,在爱情面前有时候应该放下这种所谓的自尊。我没想到,那个男人留给我的伤害竟会那样深地改变我的人生,就像一个幽灵,把我从人生的舞台上踢出来,在观众席上一坐十年。

  骄傲的我为了不让他看出我的心痛,对着大海尽量用调侃的语气说:“好啊,别忘了寄请帖给我哦。对了,我可以为你的婚礼做伴娘。”我很满意自己的表演,我相信森绝对没看出我的心痛和失落。

  “你――好,我会的?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我尽量用无所谓的语气说有什么事说吧。

  “答应我,我走了之后,要好好地照顾自己,要记得多吃点东西,养得胖胖的。要记得多穿件衣服,别着了凉,还有,别淋雨,别哭,好吗?”

  假惺惺。我想。

  于是我对着那双弥漫着雾气的海一般的眼睛笑了一下,好吧。

  森走了,我的心再一次地沉入海底,从此我真的不再相信爱情。连森都会骗我,这世上会有真的爱情吗?从那天起,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我依然周旋在众多的男人之中。我常常在雨中坐在海边,怔怔地望着大海,脑中一片空白。

  森结婚了,他真的寄来了结婚请帖。我的心在耀眼的红色中流血,好痛,好痛,痛得我只想逃,逃得远远地,再也不回来,再也不看到这片湛蓝。

  离开的那天早晨,我站在海边,任海风吹起我的长发。海滩上一个个的小沙丘就像一座座坟墓,埋葬着我的爱情。

  我听到了海哭的声音。

  我流浪的足迹经过许多的城市,可我的心无法安定。飘泊多年之后,我终于明白我离不开的是什么,我爱海,我离不开那一片深蓝,我不承认,我想念的其实是那一双如海般深蓝的眼睛。

  飘泊了十年,我不相信爱情,对那些爱我的人,我只能说SORRY,我无法忘记那片海,那如海般深蓝的眼睛。终于,在一个秋天,我回到了我的小屋。海还是那片海,只是多了好多漂亮的建筑和好多旅游的人。那片海已不再如当初般湛蓝,略显灰暗,沙滩也不再像从前一样干静纯洁,到处是易拉罐和零食袋子。当初那片清纯的蓝呢?

  走到门口,我惊訝地发现我的信箱里塞满了信。我已找不到当初的钥匙,于是先打开了门。门推了一半,好象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走进去一看,全是信,大概因为信箱已经满了,邮递员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从门下面塞进了房里,长久下来,便卡在了门后。我随手拾起一封,血液顿时凝固了。它寄自加拿大。我飞快拾起一大堆的信。顿时泪水如决堤般涌出。森,是你吗?

  那天晚上,我砸开信箱,把所有的信都整理了一遍。森从离开我的第七个月开始写信,半月一封,整整九年六个月,一共二百二十八封。我花了一整夜的时间来看这些信,信的内容和时间不同,但每一封信的结尾,都有同样的一句话:要好好地照顾自己,要记得多吃点东西,养得胖胖的。要记得多穿件衣服,别着了凉,还有,别淋雨,别哭,好吗?泪水模糊了纸上的字迹。天明的时候,我用颤抖的手拨通了森的电话。

  “HELLO!”熟悉的声音传来,我的血液几乎凝固了。

  “嗨!”我的声音也在微微发抖。他显然怔住了,一会儿,传来他激动得几乎变调的声音:“SANDY,是你吗SANDY?真的是你吗?”

  “是――是的――”我哽咽地说不出话来。森,是我,是我!

  森在信中说,“从第一眼在雨中看到那个娇小的白衣女孩,那么柔弱,那么楚楚可怜,我就发誓要爱护她一辈子,再也不让她流泪,要陪她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他又说十年前的我太年轻太骄傲太美丽,森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爱他,他害怕我把只他当成众多男朋友当中的一个。当时正好父母让他回加拿大与莲娜结婚。他将这件事告诉我,原来是想试探我,看我是不是真的把他放在心上。结果我的冷淡彻底打击了他的信心。于是他黯然离去,遵照父母的意思与莲娜结了婚。

  “但不久我发现你已经刻在了我的心上,根本没办法忘记”。于是五个月后,他不顾父母的反对,对莲娜说SORRY,然后离开了她。那时他开始给我写信。却没有我的回音。尽管这样,他还是坚持每半月一封,他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看到这些信的。我想他没想到,“有一天”竟然会是这么遥远,竟然会是在十年之后。

  多少让人难堪的错过,一转眼,便错过了十年的岁月。

  “森,对不起,我――-”

  “SANDY,我爱你!”他的声音充满着海一样的深情,一如当初。

  “我也爱你,森!”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森,对不起,我――”

  “别说了SANDY,我只知道一件事,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溜走了,SANDY,我爱你!”森的中文已经非常流利。

  十年飘泊十年相思之后的幸福,令我的心如浸在凉凉的海雾中,轻轻地颤抖:“森,我也爱你!”

  “SANDY,我三天后就回来,等我!做我的新娘好吗?”他的声音急切而热烈。

  我放任自己的泪水,轻轻地回答:“WAITING FOR YOU!”

  森的声音充满了爱怜:“好SANDY,要乖乖地等我,多吃点东西,多穿点衣裳,还有,不要淋雨,别哭,知道了吗?”我对着电话使劲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三天,我发现自己像二十出头的少女一样充满激情。我收拾好自己的小屋,把它打扮得就像童话世界。我把那二百二十八封信都叠成纸鹤,挂在屋中,海风一吹,满屋的纸鹤轻轻飞舞,美极了,森看了一定会喜欢。

  晚上,我坐在窗边,看着黑沉沉的海滩,想象着森的模样,他一定改变了很多,他褐色的头发上,还看得见我陈年的吻痕吗?

  森告诉我,会在晚上十一点多到达北京,大约凌晨两点到我家。“SANDY,我太高兴了,我就要见到你了,我们很快就可以在一起了,SANDY,我们永远也不分开了。”森的声音里透出掩饰不住的激动和幸福。我的泪又涌了出来。

  我精心地打扮好自己,穿上那条海蓝色的长裙,看着镜中那个依然清纯的少女,我几乎开始怀疑这十年的岁月到底是真是幻。快两点了,我煮好森最爱喝的咖啡,用的还是当初的咖啡壶。然后,静静地坐在窗边等。

  时钟已经敲过三点了,森还没来。我安慰自己,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耽误了行程吧,可为什么,连个电话也不打呢?

  窗外,下着大雨,海水在狂风中大声地歌唱,掩饰着心中的担忧和恐惧。

  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我的身上,咖啡早就冷了,森呢?我等了十年的森呢?窗外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海浪在阳光下轻快的歌唱,一切平静而美好,昨夜的狂风暴雨似乎是一场恶梦。我心情好了不少,我告诉自己,一定有事耽搁了。也许今天,也许明天,森一定会来的。

  可是,森没来,尽管我乖乖地吃东西,乖乖地穿衣,下雨的时候乖乖地躲在屋里,乖乖地收藏好自己的泪水,森还是没来。

  于是我不吃东西,穿着单薄的衣衫在雨中哭泣,可是,森还是不来。窗外,风平浪静,我却听到了大海的呜咽声。

    森,为什么?你为什么失信?你告诉我,你会回来娶我,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是我不乖吗?在经过了十年的等待之后,你怎么忍心再让我苦苦的守候?

  我的心痛得无力再想,只希望这十年只是一个长长的凄凉的梦,梦醒了,森依然守在我身边。

  许多天后我才在隔天的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京秦高速公路发生车祸,一名加拿大藉男子丧生。

  海雾迷漫。森,我想你,海也想你,不信你听,海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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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59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纯真童年
童年的往事,就象流过心里的一粒细砂,有无奈酸涩,也有快乐和拭不掉的温柔日日磨励,没有了一些热情,也少了一点童趣,没有了眼泪,也无以成珠,日子长了,便变得淡淡的,可有可无,可以忽视,但在稍一楞神之间便会一点一滴地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小时候家里很穷,每年冬季的早晨上学时,总是吃着含有冰喳的玉米面或者红薯面窝窝头,每次看到队长家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吃着粘有麻油和辣椒油的杂面窝头时总羡慕的不得了!总想象那是世界上最美最香的食品了!记忆中家里喝得汤也总是有少许白面的萝卜汤,能照得见人影儿。小时候最喜欢对着一碗汤,当镜子照来照去的。那时用红线绳扎着羊角辫,头上别着在地里采来的各色小花,用筷子搅一搅汤水,满碗的缤纷色彩,那时一颗小小的心便盛在了碗里了!  
                   
  长到十岁时,便开始随大人到田里劳作,繁重的农活常累得腰酸背痛,但为了大人们少辛苦一点,小年不更事的我常常是咬着牙坚持着,所以也算过早地品尝到生活的艰辛与不易。现在每当有人问起我:你生活幸福吗?过得开心吗?我立刻而快速的回答:很好!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辈,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记得夏天最常做的活,就是放学后去玉米地里割草了,到家后把书包往桌上一放,拿根绳子和铲子,约几个伙伴,大声地背着刚学的课文内容,右手飞快地移动铲子,左手快速地收拢青草,汗流了一脸顾不得擦掉,流到嘴里盐盐的涩涩的,等母亲呼唤的声音时,一大捆青而嫩的草但扛在了柔弱肩头,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童年的大多时光总是在这忙忙碌碌中渡过的,能静下来不在地里劳作的日子,在记忆的长河里,只有那满天飞雪的冬季了!  
                   
  记忆中的冬天,常常是大雪纷飞,天总出奇的冷,屋檐上总是长久地挂着长长的冰凌,那时节可是我们最快活而自由的时光了,在冬季里不要担心火热的太阳把人晒得头晕眼花,不要担心去地里除草,我们会把儿童的天性在整个冬季挥洒得淋漓尽致。堆个雪人吧,一声令下,会热火朝天的干起来:用荸荠给雪人安上一双漂亮的眼睛,用胡萝卜给它做成可爱的小鼻子,用铲子把雪人的大嘴铲成形后,再去邻家偷偷地撕一块窗花纸,把嘴染成红色,再翻箱倒柜地把父亲的草帽找出来给雪人戴上,哈,一个漂亮的雪人就栩栩如生地站在院中了!女孩子蹦啊跳啊,围着雪人做着丢手绢的游戏!这时的男孩子们便又开始了他们的另一活动。  

  把雪地扫出一片空地来,从家里从偷出来舍不得吃得小麦谷子撒在空地上,再用喂牛的竹箩翻过用一根木棍撑着,木棍上系一长长的绳子,远远地不出声的躲藏着,勾引得鸽子啊小麻雀啊上当吃食,半天的工夫能逮好几只呢!怕大人骂,就跑到离村远远的地方,做一个地窝,用竹杆串起鸽子麻雀,用柴烧着吃,迷人的香味,会散得很远很远。那时连村里最懒的“小懒虫”丁丁,也会很讨好地去他家里偷柴草,很卖力撅着屁股吹火,看他被烟熏得泪流满面的,用雪洗把脸吧,哈哈,立刻变成了唱戏的大花脸了,引得伙伴开心大笑不己!                    
  最喜欢的是静静的雪夜,点一盏煤油灯,看母亲和邻家婶婶穿针走线做各种女红:插花啊,纳鞋底啊,还有做各式各样的虎头鞋啊,做各式各样的小孩子穿的小棉裤小棉袄啊。很有趣的是大人们教我们女孩子学纺绵花,左手不停地用大拇指和食指细细地捻着棉条,右手轻轻地摇动纺车,手摇纺车要不紧不慢,摇快了,棉条会拉得又粗又短,浪费绵花不说还不能织布;慢了容易断线,只有不慌不忙才能纺出又细又长的线来!上在锭子上的线才能紧而密而不脱落!每当一个个漂亮的棉穗子下了锭子,得到母亲和婶婶们的夸奖时,心里就甜蜜极了,现每当想起当年雪夜里学做女红的一幕幕,便有一种柔柔暖意迷散在心间……  
                   
  童年的往事,象一杯茶,浓时涩涩的,淡时会清香,但是每当忆起那些往事总还是回味悠远。因为在农村这广阔而无垠的田野上,在淳朴而憨厚的乡情中,我学到了取之不尽而用之不竭的人生美德:热情,开朗,勤劳,善良,温柔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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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59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就这样无能为力地爱了
她坐在电脑前,看着他的文字一行行的浮现。房间里弥漫着咖啡的清香。寂静中只能听见手指敲击键盘时发出的清脆的声音。

  午夜。失眠。

  他们在网上相识已经有半年了。就像在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她熟悉他在网上的每个微笑和关怀。一个成熟的男人明白女人需要的是什么,而年龄不是证明。

  她一直向往他的城市,那个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有她莫名的情结。

  秋天来了的时候,他问她想不想来看看他的城市和城市里的秋天。她打出了一个笑容。于是他在网上帮她预定了回程的机票。她很快安顿好了一切,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离开她熟悉且厌倦的城市,开始一段不再虚幻的旅程。

  明亮的机场大厅中,他很快发现了她,虽然他们从没有见过面。她穿着converse的帆布鞋,旧色的牛仔裤和黑色的T-Shirt,闪着栗色光泽的碎碎长发柔顺的披在肩上。她没有四处张望,好象并不太在意他是否会来接她。她只是安静的站在那里,淡漠的看着行色匆匆川流不息的人群。他凝视她的眼睛时,她忽然转过眼神,与他对视。有一瞬间他发现自己被她的眼神所凝固。她站在那里,微笑的看着他,直到他走了过去.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他闻到她发梢里散发出的清香。他提起她的行李,拉着她走出了机场大厅。

  城市的夜晚霓虹闪烁,车厢里漂浮着Savage Garden凄美的歌声,他在开车的间隙转过头看她时,发现她疲倦的靠在坐椅上,睡着了。他望着她孩子般的沉睡的容颜,心里忽然掠过一阵莫明的疼痛。是的,这个女孩让他感到心疼。回想他们曾经在深夜通过两台电脑和一根电话线的交谈,她冷静沧桑的语气和偶尔慧黠的笑容,让他觉得她是如此的难以捉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冷静。但在眼前触手可及的她却像是一个需要被呵护的脆弱的甜美的女孩。

  柔和的阳光细碎的洒在她的脸上时,她醒了。身边的男人仍在熟睡中,左臂将她环在怀里。她抬头看着他英俊的脸,此时的他没有锐气的眼神,只有一脸温和,像个孩子。她这时才恍然发现自己是真的来了他的城市,躺在他的怀里。这个她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他明白她的美丽并且需要她的美丽。他懂得欣赏她特有的一切。她伸出手去想抚摩他的脸,他却醒了,握住了她伸出的手。

  他带她去他们在网上聊天时他向她提及的这个城市里浪漫的地方。她总是笑意盈盈,这让他觉得满足,但偶尔也会莫名的心慌。她从不轻易表示自己的情绪。她的笑掩盖了一切。其实他是很希望能给她带来快乐的,他总觉得她并不快乐,甚至很难快乐,似乎总有什么阻碍着她的快乐,可是他却不知道那是什么。他猜不透她笑容背后的那张脸孔是什么表情。

  那天下午,他们正在淮海路上闲逛时,忽然下雨了。是那种细细的雨丝。他拉着她躲进露天花园的咖啡馆。要了两杯 Espresso 。他知道她的口味。

  他:你喜欢的城市,你喜欢的天气,你已经身临其中了。

  他握住她冰凉的手指。咖啡杯上漂浮着温暖的热气。他们微笑对视。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他是如此的需要她。需要她陪在他身边。

  城市的夜晚是很难出现星空的。深夜的天空就像一匹贵重的深蓝色的绸缎,柔和的垂在城市上空。他坐在电脑前,有些心不在焉的玩着游戏。她在浴室洗澡。他忽然想到她曾在网上问过他是否曾和女孩做爱。那时她说过,爱情和情欲是不同的,各有各的温暖。他也曾说过,他身边只有情欲的温度。也许,对他来说,情欲就够了。他曾经就是这样的男人。

  她出来了,湿湿的长发披在肩上,柔嫩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水珠。她忘记了带睡衣,换的是他的干净宽大的白衬衫,更显出她的修长纤弱。她冲他微笑。他感到她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干净的味道,是那种让人联想到阳光和青草的味道。他撵灭了手中的烟蒂,从她身边安静的走过,关上了浴室的门。等他从浴室出来时,发现她躺在松软的棉被里,已经睡着了。床边掉落了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时很妖娆,有时却又心无杂念的样子。他慢慢躺到她身边,闻着她身上淡淡的幽香,闭上了眼睛。黑暗中,只能听见女孩均匀的呼吸声。

  早上醒来,他发现她不见了。她的行李还在他的衣橱里。她好象只带走了随身的背包。他烦乱的抄起手机,却发现他甚至没有寻找她的途径。他试着想,也许是出去逛街了吧,女孩子嘛,毕竟对这些比较感兴趣。可是她居然连张字条都没有给他留下。好在她有房间的钥匙。他决定出去找她。对她来说,这个城市毕竟陌生。

  她穿着旧色牛仔裤和他的宽大的白衬衣,背着背包,漫无目的的走在陌生城市繁华的大街上。路两旁是法国梧桐。正是秋季,满街都是金黄的落叶。空气里弥漫着露天花园里传来的咖啡的清香味道。她觉得轻松。在她眼中,这个城市充满温情。虽然她不知道她要去哪儿。可是她知道,她需要独处的时光。也许是性格里的倔强和孤单吧,也或者是不想得到也就无所谓失去。街上飘荡着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歌声,她听见一句歌词这样唱到“我没有你的消息,是因为我正在想你”。她不由自主的微笑了。她想知道,他此刻在想她吗?

  他驾车不停的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徘徊,可是居然连一个和她相似的背影都没有发现。他开始怀疑这一切是否真实。她是如此让人揣测的女孩,有着旁若无人的甚至是自私的美丽。

  他的秘书打电话来提醒他今天的日程安排。他有个很重要的会议。他不能丢下工作。他想:也许她需要独处的时光。她会回来他的身边的,当她累了的时候。

  整个城市阳光灿烂,纷繁喧嚣。

  她驻足在一家婚纱店外,透过落地玻璃窗,那件美丽的婚纱吸引了她的目光。其实她从来都不留心这些东西的。她从没有想过婚姻。是那件婚纱本身吸引了她。她初恋男友结婚时,新娘穿的就是和这件一模一样的婚纱。她微微笑了。也许她并不怀恋初恋的男友,但她的确怀恋那些不可重温的旧日时光。想到自己现在依然只是不停的飘荡着,当年一起嬉笑打骂的朋友们差不多都已经“老大嫁做商人妇”了,心里不免有些挥之不去的莫明惆怅。有时也想过,找个男人嫁掉算了,可是能嫁给谁呢?一个人孤独总比两个人寂寞强些。婚纱虽然华美,可是却带有约束性。没有不付出代价的美丽。她惧怕被束缚,更怕无意间束缚了别人。

  会议进行的很慢,因为是有关一个重大投标项目的分析。当他结束了所有工作后,窗外的大街已经是霓虹闪烁了。他回到自己的公寓,欣慰的看到她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他眷恋的从她身后环住她的腰。靠近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可以放下一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不说一声就一个人出去,而她也没有什么解释。她的厨艺很不错。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看她在灯光下微笑着看着自己,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是不同于拥有傲人的事业或温香暖玉环身的满足感的。它们有本质的区别。

  低弥的音乐。摇荡的红酒。温情的夜色……

  激情的高潮汹涌而来。沉默中只听得见彼此强烈的心跳。他的眼泪掉在她的唇边。有久违的温暖的感觉。久久的,缱绻不散。就算这世界和我们的心里不再残存爱情,就算我们失去了爱人的能力,终究还是有爱的欲望,只是,我们对结局都无能为力。

  阴霾的天空。细雨绵绵。

  一夜的欢情和酒精的作用让他在将近中午才从睡眠中挣脱。整个房间整齐干净。他的白衬衫洗净后晾在阳台上。餐桌上的宽口玻璃瓶中养着的清水百合寂寞的美丽着。冰箱上贴着她的留言。她说,要回去了,十一点的飞机。他抬手看表——十一点整。

  他还是经常能在聊天室里遇见她。他们依然像从前那样在失眠的深夜里通过两台电脑和一条电话线交流着彼此的寂寞。只是,谁也不曾提起那相处的短短的三天时光,仿佛它根本不曾存在过。他知道,对她来说,那就够了,她不需要那么多,虽然他想给她的有很多很多。他不想为难她。他清楚她的美丽依赖于她的任性的自由。

  他的城市还是经常会下雨。他有时会问自己,那究竟是她的眼泪还是自己的眼泪。

  一个城市的美丽是由很多细小动人的浪漫组成的。而爱情能够给予我们的并不是全部。还是要爱的,却可以让自己只汲取其中美丽的部分。放弃冗长的永远,才能看到更值得珍惜的绚烂的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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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其实很简单
记忆里,那个冬夜很长。

  那年,男友早我一年大学毕业,他提前进入了“角色”。为和男友一起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们艰难地在生活中跋涉着。

  那时,我俩都没正式工作。男友是学三维电脑设计的。刚刚揽到一家设计广告公司的临时差事,没日没夜地泡在电脑前设计程序。读中文出身的我,只能靠拼命写稿来获取一点可怜的稿费。

  那天,由于广告公司的电脑出了故障,我们不得不带着自己的电脑去公司设计图样。几千个“回车”后,男友设计的第一个广告完成了,而我们也差不多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那即将到手的报酬是我们唯一的希望!在一番提心吊胆、屏心息气的等待后,我们终于拿到了报酬——一张500元的支票。

  当我们兴高采烈走出公司大门时,才发现夜幕早笼罩了这个喧器的城市。街头变幻的霓虹灯和铺天盖地的圣诞老人像,让我们如梦初配,今天是圣诞节。

  我们决定取钱后好好庆祝一下。然而,当我们赶到银行时,才发现银行早下班了。

  我俩搜遍所有的荷包,只有2元钱,还不够回到我们临时租来的小窝的公共汽车费。

  我和他,一个抱着主机,一个抱着显示屏,就这样在清冷凛冽的夜风中望着对方,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男友果断地挥挥手,说:“走,我们搭‘11’路车(步行)回去。”于是,就在那个冬夜里,当其他情侣手挽手漫步于街头,流连于充满了汉堡诱人香味的快餐店时,我俩却抱着笨重的电脑在寒夜中赶路。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街灯发出橙黄色的光彩,像水波一样在地面滑动。男友突然亮开嗓子吼起了《一无所有》,唱得淋漓尽致,痛痛快快。我也跟着他大声唱起来,积存在心头的甩有烦恼,都被抛入苍茫的夜色中。

  那一刻,天地间仿佛只剩下彼此深深相爱,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我们!

  回到小小的窝,已是凌晨2点。疲倦不堪的我们才发现连晚饭都没吃。男友拿着仅剩的2元钱敲开楼下的小卖部,买回一筒挂面。

  我拿出酒精锅,煮着我们圣诞夜的晚餐。

  蓝色的火苗突突地跳着,清冷的房间里立刻荡漾着一股温馨的暖意。我们的圣诞晚餐竟是如此简单——一锅白水煮的面条外加一碟辣萝卜。

  男友捧起碗吃得津津有味。看着他,我的鼻子突然有点发酸。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

  放下碗筷,男友突然一脸神秘地凑到我跟前。

  “闭上眼睛,有东西给你。”他在我耳边小声说。

  我顺从才闭上眼睛,有什么东西凉凉地落在我手心。睁眼一看,原来是包口香糖。

  “这是送给你的圣诞礼物。”男友搔了搔头:“买面后还剩下6毛钱,只够买包口香糖。”

  不知怎的,泪水一下夺眶而出。

  男友连忙抱住我,一面手忙脚乱地为我擦试脸上的泪水,一面自责:“我不好,让你吃这么多苦……”

  “不。”我飞快打断他的话,将满是泪水的脸贴进他怀中。

  我噙着热泪,剥开糖纸,将一片口香糖塞进他嘴里。

  薄荷的淡淡香笼罩了我们,也弥漫了整个房间。

  我们的感觉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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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忘记需要一生一世
早就听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这句话。我一直信以为真。
  
  读书年代,我用这句子让自己拒绝那个FIRST LOVER说服自己不可以早恋。于是我不曾拥有大学里关于恋爱的美丽故事。三年后我第一次拍拖时对这位师兄除了记得他的高大和他爱打蓝球外已经想不起他的样子了。时间真的可以冲淡一切。
  
  有人说男与女之间的缘份都是前世修来的。那么我想我和我的情人叶前生一定是夫妻。因为我们虽不是一见钟情(这种事情通常不会发生在经历太多而独没有爱情的人身上)却在相识的最初就不由暗叹对方就是彼此这生要找的人。没有什么多余的说话,我们牵手,我们成为对方的男人和女人。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为他做一餐也许并不怎么好吃的饭菜,幸福就是当他迟回时远远就看到你为他燃的一盏灯,幸福就是你可以给爱人幸福。
  
  我们都是节约自己感情的人,反而不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正因为这爱情来之不易,所以我们都很珍惜。然而,因为太想拥有才越怕会失去,因为太爱他(她)就总觉得自己还不够爱他(她),因为总想做得更好又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好反而弄得自己无所适从。于是觉得沉重,感到累。时间跟空间在这时又跑来倒乱。心的距离就愈行愈远,逐渐感应不到他(她)的思想。有的只是心力交瘁。跟自己说忘记是件很简单的事。所以分手。
  
  一个人感觉也不错。起码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不多考虑和他是不是衬;和朋友聊天聊过了时间也不用担心有人还没吃晚饭;想睡了就睡,不用为还未回家的他亮着灯数着秒钟在深夜里焦虑地等待;要调皮的时候就任自己疯疯癫癫,不必害怕有他慎怪我像个小孩子。没有牵挂,不用苦相思,自由自在。其实蛮好啊!
  
  以为会像忘记师兄一样慢慢忘记他,以为过客就是来过去了不会再让你想起的人。然而错了!
  
  云淡风轻,碧空悠悠。正是放风筝的好天气。想起他说过“如果我是风筝,线就在你手中。无论我飞多高飞多远,只要你收线我就会回到你怀中。”。看到天空里断了线的风筝:若飞得太高太远线就会断。那它还会回来吗?
  
  同事双双成对。倍觉自己形单影只,不是不可以交新的朋友只是爱情不能拿来投资。
  
  走在街上,脚步鬼使神差般溜到“GRIODANO”男装专柜。营业员小姐一句“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吗?”才让自己猛然清醒。新装倒是有很多,只是我要买给谁穿呢?不禁黯然!
  
  又是吃柚子的季节,还有满街叫卖的糖葫芦,一个人吃味道总像差点什么。
  
  朋友聚会好不热闹。偏偏这些小女人幸福得情不自禁。“谁家某某某……”口不择言起来。哪壶不开提哪壶,伤心!懂事的眉子适时丢过来一句“看看你们那副不长进的德性,我们小然一个人倒还愈显漂亮了!”。女为悦己者容,我这美丽却为了谁?唉!请允许我默默走开。
  
  我以为是时间还未够过到让我忘了他那么长。
  
  眉子说:“小然,你这样太让我放不下心。我得给你找个伴!”。眉子是个典型的唯恐天下太平的家伙。她果然调动她所有的兵马甚至她老公所有的未婚男同事来和我一一较量。结果把我弄得憔悴不堪,只落得个“冷美人”的别名在他们之中广为流传。终于以全军覆没收场。眉子恨铁不成钢骂我是“绝缘体”,根本不导电。不能怪眉子不解就是我自己也不太懂:太干净、太会说话,海拔太高也成了缺点?
  
  无数次午夜梦回,孤独来袭,枕边空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好想念他曾经那句“你从此不用自我保护,因为有我保护!”的说话。如今他又在保护谁?心情不和我商量就哭出声来。我听到它说痛!
  
  有一天碰到一个以前我们两个人的朋友,打过招呼后,朋友向他身边叶的朋友介绍我“叶以前的女朋友。”。造化弄人,只是情何以堪?谁才是他如今的最爱?
  
  我终于知道错怪了他们。不是他们不好,只是我不明白。 想不到我想尽办法不再提起假装漠然到头来原来还是那么在乎!爱得依然那么深,恨当天一起不自知。
  
  原来曾经沧海。原来,忘记需要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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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了
你我在偶然的机会相识,彼此相知,在时空中穿梭,没有任何的载体。只有一条传情的线,心情的起伏在每次脉冲电波中升腾,更加逼真,更真实的体现了你我完美经过,是什么让你我有缘,又是谁让你我把手牵,他——上帝的安排,谢谢你,我是你虔诚的信徒,愿你是见证。
  
  听——耳旁的雨声,仿佛在诉说在什么,去感觉,去体会,用你的心去读懂。看——雨中挣扎的孤燕,哀鸣着,是那么的凄惨,在喊,为什么?唯有我这样寂寞,孤单。爱——在荒漠中升华,在“雨露” 的滋润中欢舞,还会面临又一次的干旱,共同的难关,要克服,去战胜。情——人性的凝结,聚成的“热冰”,在月的映照下变的更流畅,溪水般,涓涓不惜,情意更浓。
  
  寄托,敷衍,安慰,谁知道是什么,只是知道一件事情,爱的宏伟,情的真切。爱的简单是生活的缩写爱的复杂是情的积累,他选择的是什么,心里是这样的矛盾,只有真正的想念,模糊的概念,去感觉,想想,想,苦涩,酸楚,没有勇气去评判,更没有思维去领会,只有浪迹天涯魂,随意的去抚慰吗?还是去和谁说什么,做什么,理性的矛盾,导致了错误的选择,爱是完美的!情是专一的!真挚的爱——瑕疵。没有,只有伤痛,最大的乘法不是肉体上的,精神的折磨是最大的乘法,想念的苦,谁能承受?离别的情感谁能忘记,伟大的爱情,轰轰烈烈。
  
  够了,想是给你我的乘法,念是给你我的权利,为什么爱是有这样神力的呢!是有人在摆布吗,是有人刻意的安排吗?没有,缘分,相信它,我不信,我只相信我自己,心,争取是你唯一争取,用心是你唯一索取回报的条件用我的真心,换回你的痴心,值得,如果给我真爱一分钟,愿意用一天来交换,值得吗?没还一分钟足够了他,哭了,满足了!没有什么能使爱分开,没有力量可以战胜爱情,恶魔在爱情面前,也是温柔的,分秒的爱没有错,永生的爱,是造化,感谢上苍,给了我一个选择,没有错,有错吗?没有错,是给我的,我怎么能不去感谢他呢,我愿意是你永远的信徒,因为你给我幸福的源泉,但我不会辜负你的期望,是你给了我机会我会努力的,彼此的心很近,感到了身体的靠近,呼吸的加速,紧张的气愤笼罩了大地,爱在虚假的进行着可唯一的感受足以,谁能让你我分开,没有,感染了周围的生灵,为之哭泣,为其痛心,要你我的心,彼此爱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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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有四味 你属哪种?
“女人不是因为生为女人才为女人,是因为要做女人才为女人”,做女人自然就要讲究味道,讲究那么点自自然然的风韵和魅力。浓淡冷暖的女人四味是从形象上划分而来的,她们或意味悠长,或清纯透明,或有些涩,或有些甜,但都精致不做作,值得细细品味。

  浓香的女人

  像蕴藏丰富的钻石矿,浓香的形象永远开采不完。华丽,妩媚,芬芳袭人,她那纵情奔放的魔力,如一个意味深长的吻,让人流连。

  成熟女子与浓香有沁人心脾的魅力,给人衡久不渝的精彩。青春女子与浓香如温玉,放射出剔透的光芒。

  带浓香的女子,多情,俏丽,优雅迷人。她有时裸露,但用萦绕不散的芬芳做衣,令人不忘。也许她会把长发挽起,也常常着裙在阳光下旋转,她用馨香把自己填满,同时也把爱深藏。

  淡香的女人

  像早晨的一滴清露,淡香的形象晶莹透明。感受她如入无人之境,那种清纯,飘渺与若有若无,仿佛世界轻远空蒙。

  成熟女子与淡香如出水芙蓉,温柔而洁净。青春女子与淡香自然脱俗,宁静舒缓。

  带淡香的女子,素雅,细腻,含蓄却不失激情。她也是浪漫的,让人沉湎于遐想,悄然贴心。也许她会任风吹散新洗如瀑的黑发,也喜裹着淡兰色的轻绸在夜里看月。她常为世上美丽的情事落泪,一句深刻的话很容易让她披上嫁衣。>>>最有女人味的两种女人

  冷香的女人

  像冬天理无叶的树,冷香的形象有点酷。就算身在其中,也仿佛离开你是远的。它的味道不够甜,但有一种涩的清雅。

  成熟女子与冷香有一种高贵与浪漫,象镜子里的花,美丽优柔却不能亲近。

  青春女子与冷香有一种飘逸与幽静,像天地间的清流,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会到哪里去。

  带冷香的女子,清高得有些神秘,她喜欢诗一样的情事,喜欢有创意的生活。也许她会留一头的长发,也爱穿黑色或白色的长裙。有时会把自己如幽兰般锁在空谷,也爱在有水的地方赤脚狂奔。

  暖香的女人

  像一杯嵌橙的血玛利,暖香的形象容易醉人。在炙热,迷惑与性感之季,缔造出了无数个动人的故事。

  成熟女子与暖香有一种挑动心弦之美,像一丛热烈盛开的花,吸引你身临其境。青春女子与暖香有一种逗人的娇艳,可以随风弥漫到任何人的心房。

  带暖香的女子,性感,丰郁,温婉多情。她强烈的女人韵味,诱发人无穷的幻想。也许她会把卷发轻缠,在透空的花边里晒阳光,她是只自由美丽的蝶,生活里满是憧憬和希望。

  女人四味:浓淡冷暖。你有哪种女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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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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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灌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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