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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摆渡爱情
jijuan_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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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婚礼
圣诞节前的一个夜晚,大片的雪花在空中飞舞,纽约市郊的一所教堂里,仍有灯光透出。

    白发苍苍的老牧师已经在白天主持了三个婚礼,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对新人站在他的面前。他们身后是寥寥无几的双方亲属。

    新郎新娘着装朴素,一望而知属于生活并不富裕的那种阶层,然而他们气质高雅,可以看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

    老牧师已经累了,他渴望早早结束这桩平凡的婚礼,以便早早上床休息。简洁的仪式很顺利地进行着,年轻的新郎新娘带着一脸的庄严,甚至可说还一点儿悲戚,一言不发地受着众人的“摆布”,与白天的三个婚礼那喜气洋洋的场面相比迥然不同。“显然他们也累了。”老牧师想到,他又戴上花镜,例行公事地开始了那句每个婚礼都有不可或缺的问话:“莫里斯先生,您爱您的新娘子吗?”“我....我不能肯定。”沉静的新郎迟疑着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家属们和牧师都安静下来,他们显然对新郎的回答感到震惊。牧师注意到端庄的新娘也是一怔,但又旋即恢复了常态,依旧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

    新郎自己打破了宁静。“我并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她,我只知道她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而我一直对她抱着一种无与伦比的依恋之情。 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我就知道,我的余生要与她拴在一起了,我们必将在一起相携相挽着走过一生中剩下的所有日子。小时候我是一个十分依赖父母的孩子,等我长大了,除了我的父母,我的那份情感又在她的身上发掘出来,即使我们有短暂的分离,但我的心是充实的,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好像仍在我身边,我不能想象真要失去她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清楚地记得我们大学刚毕业时同甘共苦地度过的那些日子,我带着外出找工作未得的一身疲惫与沮丧回来时,她会端出仅剩的一块面包,并撒谎她已吃过而让我独享;当然我也记得自己没钱给她买高档的服装与昂贵的手饰,她却穿着破旧的衣服安之若素;她背着我出去给饭店端盘子洗碗,回家来却仍强撑笑颜骗我在富人家里找到了家教的清闲工作。我只知道我将因她对我所赐的一切恩惠而感激她,我只知道我将用我的后辈子去为她而努力奋斗,我只希望不再让她重新经历以前的那些艰苦日子,不必为了房租电费和明天的面包发愁,不必再去忍耐那些我们曾经为之忍气吞声过的呵斥与白眼。我不知道我的这种情感相比她的来说有没有资格叫做爱,我只知道对于她对我所倾注的爱来说,我的这些情感太渺小了,所我说我只知道她爱我,并不知道我是否是在爱着她。”

    所有的人都沉默着。端庄文秀的新娘眼里蕴着晶莹的泪,但她努力克制着不让它们掉出来,她抿着好看的嘴角,秀气的下巴痉挛着。

    这次是牧师打破了沉寂,他将脸慢慢地转向新娘:“尊贵的小姐,请问,您爱莫里斯先生吗?”“我...也不知道。”她清了一下喉,继续说下去,“我也只知道他爱我。虽然他不能给我买汽车、别墅和高档服饰,而我到目前为止的渴望仍只是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在我心中仍是最能干最无可替代的。我们没有汽车代步,但我们一起背着背包郊游却让我感觉快乐如在天堂;没有高档礼服,我们不能参加豪华的宴会和沙龙,但我们一起在陋室时和着舒缓的钢琴曲跳舞时,却让我觉得我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公主与王子;我们有时只能吃上面包与白开水,但我们点蜡烛坐下来吃时,那种情调胜过了任何豪华的烛光晚餐,我知道现在我们仍然很穷,但我记得去年情人节时,他将一枝红玫瑰递给我时的那副又得意又调皮的神情,可谁又知道,就为了买到花店里这最后一枝处理的玫瑰,他捏着仅有的50美分在店外的寒风中整整站了两个小时。我们是很穷,但我们有纯真的感情在,我相信凭他的才干,我们终有一天会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将为了让他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爱,我不知道用‘爱’这个词来表达这种情感还够不够。”

    新娘说完已是泪流满面,教堂大厅再次静下来。老牧师这次没有说话在,他越过众人的头顶望向大门,却又像在望着大门以外的什么地方。

    屋外,雪不知何时已停了,大地一片银白。远处会传来风琴伴奏着的《神爱世人》的旋律,稚嫩的童声轻轻重复着最后一句,“让爱永埋心底,让爱永埋心底。”

    月亮从去中出来,将屑屑的银辉洒在这片圣洁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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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27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原来,忘记需要一生一世
早就听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这句话。我一直信以为真。
  
  读书年代,我用这句子让自己拒绝那个FIRST LOVER说服自己不可以早恋。于是我不曾拥有大学里关于恋爱的美丽故事。三年后我第一次拍拖时对这位师兄除了记得他的高大和他爱打蓝球外已经想不起他的样子了。时间真的可以冲淡一切。
  
  有人说男与女之间的缘份都是前世修来的。那么我想我和我的情人叶前生一定是夫妻。因为我们虽不是一见钟情(这种事情通常不会发生在经历太多而独没有爱情的人身上)却在相识的最初就不由暗叹对方就是彼此这生要找的人。没有什么多余的说话,我们牵手,我们成为对方的男人和女人。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为他做一餐也许并不怎么好吃的饭菜,幸福就是当他迟回时远远就看到你为他燃的一盏灯,幸福就是你可以给爱人幸福。
  
  我们都是节约自己感情的人,反而不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正因为这爱情来之不易,所以我们都很珍惜。然而,因为太想拥有才越怕会失去,因为太爱他(她)就总觉得自己还不够爱他(她),因为总想做得更好又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好反而弄得自己无所适从。于是觉得沉重,感到累。时间跟空间在这时又跑来倒乱。心的距离就愈行愈远,逐渐感应不到他(她)的思想。有的只是心力交瘁。跟自己说忘记是件很简单的事。所以分手。
  
  一个人感觉也不错。起码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不多考虑和他是不是衬;和朋友聊天聊过了时间也不用担心有人还没吃晚饭;想睡了就睡,不用为还未回家的他亮着灯数着秒钟在深夜里焦虑地等待;要调皮的时候就任自己疯疯癫癫,不必害怕有他慎怪我像个小孩子。没有牵挂,不用苦相思,自由自在。其实蛮好啊!
  
  以为会像忘记师兄一样慢慢忘记他,以为过客就是来过去了不会再让你想起的人。然而错了!
  
  云淡风轻,碧空悠悠。正是放风筝的好天气。想起他说过“如果我是风筝,线就在你手中。无论我飞多高飞多远,只要你收线我就会回到你怀中。”。看到天空里断了线的风筝:若飞得太高太远线就会断。那它还会回来吗?
  
  同事双双成对。倍觉自己形单影只,不是不可以交新的朋友只是爱情不能拿来投资。
  
  走在街上,脚步鬼使神差般溜到“GRIODANO”男装专柜。营业员小姐一句“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吗?”才让自己猛然清醒。新装倒是有很多,只是我要买给谁穿呢?不禁黯然!
  
  又是吃柚子的季节,还有满街叫卖的糖葫芦,一个人吃味道总像差点什么。
  
  朋友聚会好不热闹。偏偏这些小女人幸福得情不自禁。“谁家某某某……”口不择言起来。哪壶不开提哪壶,伤心!懂事的眉子适时丢过来一句“看看你们那副不长进的德性,我们小然一个人倒还愈显漂亮了!”。女为悦己者容,我这美丽却为了谁?唉!请允许我默默走开。
  
  我以为是时间还未够过到让我忘了他那么长。
  
  眉子说:“小然,你这样太让我放不下心。我得给你找个伴!”。眉子是个典型的唯恐天下太平的家伙。她果然调动她所有的兵马甚至她老公所有的未婚男同事来和我一一较量。结果把我弄得憔悴不堪,只落得个“冷美人”的别名在他们之中广为流传。终于以全军覆没收场。眉子恨铁不成钢骂我是“绝缘体”,根本不导电。不能怪眉子不解就是我自己也不太懂:太干净、太会说话,海拔太高也成了缺点?
  
  无数次午夜梦回,孤独来袭,枕边空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好想念他曾经那句“你从此不用自我保护,因为有我保护!”的说话。如今他又在保护谁?心情不和我商量就哭出声来。我听到它说痛!
  
  有一天碰到一个以前我们两个人的朋友,打过招呼后,朋友向他身边叶的朋友介绍我“叶以前的女朋友。”。造化弄人,只是情何以堪?谁才是他如今的最爱?
  
  我终于知道错怪了他们。不是他们不好,只是我不明白。 想不到我想尽办法不再提起假装漠然到头来原来还是那么在乎!爱得依然那么深,恨当天一起不自知。
  
  原来曾经沧海。原来,忘记需要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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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30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我珍藏的一双女人的眼睛
十年前的1997年,我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情,大大小小的,像树叶一样在我生活里被吹得满地跑,最后跑到了哪里,我真的不知道。而那些事儿,大多与我无关,与我无关的东西,在那时侯,我都不愿把它留在记忆里,我怕自己的记忆空间被塞满了之后,我就很难找到我想要找到的东西,即使找到了,也非一个累字了得,因为,我那时的记忆空间已经被一双眼睛塞的满满的。除此之外,其他的都变得模糊不堪,而那双眼睛就是那片没被吹走的落叶,它贴进了我的身体里,就像冬天里的棉被一样令我感到温馨。
我喜欢叫她英子。十年之前,我就是因为跟这个叫英子女孩在一起的原故。才让我活得好好的。后来的事情,准确无误的证明了这句话。
我上学的时候,英子还没有上学,而当我坐进五年级的教室在咿咿呀呀地朗诵课文的时候,英子已经和我成为了同桌了。
英子是在她背着书包掂起脚尖往教室张望的时候被我发现的,而老师是在我弯着头看窗外的时候才发现英子站在外面,老师比我好奇地把门打开之后,我看到了英子的完整的形象,这也是她最后定格在我记忆里的样子,以后我每当回忆起英子首先出现的就是那个形象,一身浅绿色的粗布衣服,裤管卷的老高老高的,露出了那双精瘦的小脚,脚上还有没有洗尽的泥巴,泥是湿的;就像是蚂蟥一样粘在她的脚上。书包也是新的,红的颜色和她很不匹配;但这些都不要紧,可我不明白的是,她的眼睛里为何有那么多的泪水象泉水一样的往外冒个不停,而被打湿的却又是那张微笑的脸蛋。
老师把她引进教室之后,她就成为了我的同桌。你们以后要相互帮助和学习,老师指着我说。我看了看英子,发现她也同样在看着我。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她捏开着嘴在笑,一颗眼泪又悄悄地爬进了她嘴里,她没有发现。
我曾问过英子,我问她为什么你常常哭,英子说她没有哭,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有那么多的眼泪,只要微风轻吹眼泪就来了,挡也挡不住。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又饱和了。你看不是我要哭的,是它自己流下来的,英子指着她的眼睛给我看。
十年前,当我们都沉醉在四季轮回的风中憧憬着未来的时候,那个叫英子的女孩还开心在无缘无故地流泪。泪水风化成气飘遍了村庄的每个角落。
英子的家在江边的河畔上,河畔上的那座红土房子就是她的家,她和她的父母、还有她的哥哥常年四季诚惶诚恐地生活在这条随时可能给他们带来噩梦的江边。这是鄱阳湖上游一个叫信江的地方。河水很高,河坝很低,大水回在不经意间吃掉很多房子人,那条江水曾经把所有信江河畔的人记忆泡的苦涩。我和英子的最初交往就在就是在那时侯开始的,尽管我和她一直是同一个山庄的人,但是,我和她却不常见面,因为,我在严肃的家教之下是很少涉足河畔的,理由是河畔死过很多人,那里有邪气。
不过在英子上学的时候,她的家庭已经告别在河畔那种殚精竭虑的日子,离河畔远远地住着,也就是说他们再也不必为洪水这事所担心了。世事很滑稽,也就是在英子成为我同桌之后的不久,我们又成为了邻居,他家的新房子离我家只有百步之遥,这样的好处就是我们两个可以一起上学而且放学可以一起回家,我母亲就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她觉得我跟着一个比我大的姐姐在一起就没有谁可以欺负他的宝贝儿子,事情也就是这样,自从和英子在一起之后,我平安地度过了一段日子。但,我发誓,我并不是因为跟着英子有安全感才跟她形影不离,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只要和英子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很好,也很舒服。
四季的风吹遍了云端之下那个村庄的每一个角落,吹走了落叶,也吹干了山涧小溪,而英子的那双眼睛却是格外的湿润。
在信江河畔夕阳渐淡的时候,我再次问英子说,为什么那双眼睛有那么多泪水,她仍然告诉我说风一吹就会落泪。后来的日子里我才知道,这是一种眼科病,病名为沙眼,英子是最严重的一种。
风起的时候,她又得冒泪了,偌大的一个信江河畔风吹的那么的从容,我对英子说,我不要你流泪了,英子笑了一下问我说,那你有办法让我不流泪吗?我坚定地回答说有,接着我就把英子的头拌近了我怀里,我觉得这是我不让英子流泪的唯一方法,并问英子说,这样可以好点吗?英子说好点了,于是,我把她的头撰在我的怀里更紧了。我觉得这是我让英子更加舒服的方式。
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你怎么办?我问她说。
可能又会流泪吧。英子回答。
我看了看英子,可是我发现她还是在流泪,我就问她是不是还有风啊,英子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泪流的更快,都到嘴巴里去了。我看见了泪水在英子的嘴唇立刻浸透了她的唇缝,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尝尝英子眼泪的味道,我问英子说眼泪是苦的吗?这会儿是甜的,英子回答说。我想尝尝它的味道,我向英子请求,英子说,好。于是,我就把嘴唇凑近了她的眼睛,她的眼泪流进我的嘴里,像清泉一样的甘甜。
那年我10岁,英子13岁。
我和英子同桌不到半年,她就辍学了,英子上学和辍学都和另一个人有关,这个人就她的哥哥,一个因为拉木头赚到了钱又因为拉木头而变得残废的人。英子家还在信江河畔住的时候,英子的哥哥就到山上去拉木头了,当时的目的只有赚钱,因为只有赚到了钱,他家里就可以不住在随时都可能被水冲走的信江河畔了,也就可以跟那些苦涩记忆挥手告白了。终于在九七年的时候,英子家里因为英子的哥哥而有了钱,那年,她家里做了新房,我们作了邻居,还和英子作了同桌。可是,世道也很会开玩笑,也就是在那一年,同样因为英子的哥哥的缘故,又给英子家里带来恶梦,她的哥哥在拉木头的时候以外被压断了双腿,导致终生残废,为此,他多病的父亲一病不起。那个家庭陷入了比洪水更可怕的困境。
英子也就没有什么理由去念书了,和我同桌整整108天之后,她放下了那个装满了理想的行囊,挑起了一副比她身体还承重的担子。
同一年的冬天,随着一个女人的出现,彻底地把英子的一生给改变了。那个打扮得靓丽而妖艳的女人叫菊花,是个知道不浪费器官的人,她始终相信,男人就是金钱,钱就是贱货。
后来,我去找过一次英子,但是,英子没有见我,我远远地看见她和菊花还有她的母亲围着英子在说什么,她母亲的手指点到了她的鼻子上,可我,清楚地看到英子已经没有泪了。是哭干了吗?我不知道,因为英子再也没有告诉我,听说在年后不久就跟着那个叫菊花的女人走了,再也没回来过。
英子辍学后不久,我们就放假了,在临近放假的一堂语文课上,我看到了窗户外一双眼睛,眼睛不是湿的,但是,很熟悉,很亲切,她的目光刺痛了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从头皮到脚,都有感觉;但很快就不见了,我知道,这,不是幻觉。
二OO七年,春节回家的时候,我看了英子的母亲坐在太阳地下悠闲的晒太阳,我问母亲说,英子呢?母亲说,你不提她我还差点忘记有怎么个人呢,没有回来,也不知道这丫头上哪去了。那她父亲还好吧?去世了,肺癌。
后来在我离开家乡的时候,还是听到了一些关于英子的传言,说英子在外面赚了很多的钱,每年都会把很多的钱寄回家,还让她哥哥装上了假肢;但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子的家里都会接到一些奇怪的电话,电话那头没有任何声音,持续了几分钟之后就挂了。有些时候,一天几次,可有些时候,很长时间都没有。
十年之后的现在,我从《南方周末》上看到了一份记者手记,笔者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从一家按摩店门口经过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的抱着双臂在寒风中打电话,他听见女孩颤抖地对电话那头说:你们从来就没爱过我……
我无语,愕然。
那天晚上,我彻夜未眠,我想起了英子,那个直到二00七年才被我发现曾在一九九七年喜欢过的女孩,以及她的那双眼睛。在这个季节快将结束的时候,我所在的这个城市又刮起了大风,我不知道身处何地的英子会不了会再落泪了,假如会,那我不在她身边,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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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生做你美丽新娘
我知道,今生我是无法嫁给你了,我是无法穿着那梦中出现过千遍万遍的美丽的婚纱挽着你的胳膊走上那红色的地毯了。我知道,从相识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一切都已经晚了。我就知道,我是只能够在来生做你美丽的新娘了。
  
  认识你,无法谈及幸与不幸。也许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吧,谁让我毫不留情的伤过爱我的人呢。于是,它推了一个我爱的但却是永远无法得到的人给我,它给了我一段终生难忘的爱情故事,它也给了我一份永远无法摆脱的别离。
  
  从开始的时候,我就知道,爱上你真的是不应该,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爱上了你,固执而且义无返顾的。遇到了你,一切就失去了逻辑,没有道理的事也成了有道理。我不知道,如果让我重新来过,我是否还会选择爱你。爱你真的是很苦很累的。
  
  一个人常常在深夜里独自醒来,拥着被子,望着窗外黑黑的夜,我一个人发呆。我实在是不知道能够怎样,也实在不知道应该怎样。我知道,我是一个贪心的女孩,爱情上我渴望一份绝对的天长地久,我希望能够和我爱的人,希望能够和你度过以后的分分秒秒,可是,认识你真的是晚了。你的家庭,你的妻子,你的孩子,我知道,你和我都无法忽略他们的存在。
  
  曾经在小说里看到过这样的故事,曾经不齿书中的“第三者”,可是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扮演这样一个角色,我真的真的是演不好啊,我无法掩饰我自己的感情,我无法扮演一个永远生活在黑暗中的角色。人,是不可能永远生活在黑暗里的,黑夜虽然无尽可总是会有亮起来的时候的。
  
  我知道,这个故事最终的结局只能是我的离去。你还记得吗,我和你说过:“如果你离开你的家庭,那么我心中的你将不会是我原来所深爱的,爱你就爱在你不会轻易许出你无法作到的承诺。可是,我是自私的,我真的是无法和另外一个人共同拥有一个丈夫的,我无法在她和我之间排出一个第一与第二的顺序来的。我也无法让你给我一个答案,她重要亦或是我重要。
  
  我知道,她陪你走过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你不是那种人,你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不负责任的人。你的妻子会永远在我们之间存在着,我们无论怎样都无法获得一份真正的幸福的。我无法要这样的一份感情,我无法忍受耳边有别人的哭泣声,我相信你也是和我一样的。”一直以来,我不愿意问你妻子的情况,我知道如果你想说,如果你能说,你会告诉我的。既然你不讲,那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理由,一定有你自己的苦衷。我不愿意强迫你做你自己不愿意的事情。我相信,我相信我自己所爱上的人一定不会有一个平庸的女人作妻子的。我不想和她去比什么,去争什么,也许,这本来就是我的不对,你是别人的丈夫啊。面对你我早就应该知道你是早已经有了妻子的人,可是我却还是接受了你的关心,这难道不是我的错吗?
  
  真的很想拥有你,完完全全的拥有你,可我却没有了这样的权利。老天晚生了我十四年,使我错过了你,错过了能够与你一生相守的机会。我能怎样呢?我不相信命运,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真的是无法与它来抗挣的。
  
  我的道德观,是非观,让我真的没有了这个勇气。我知道,你活的并不轻松,你有你自己的苦恼。我真的是不愿意逼你,可是我又是在不知不觉的逼你。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如果我不离开,我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理智,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够离开,离开你需要的勇气实在是太大了。我真的是没有办法。
  
  给自己一个四年的诺言,四年后却遇到了一个无法相守的你,我能够说什么呢?我又能够作什么呢?我很想和你做真真正正的夫妻,但是我做不到的。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最完美的新娘,在嫁人的那一天。我是那种无法追求一夜情的女孩。想起琼瑶《浪花》中的一句话:“妈妈说的,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可以拿的!”我真的是不噶奢求这一夜的。我知道你懂我,所以你从来不勉强我。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你坚持,我是否会象我和你说的一样坚持我自己,因为我也和你有同样的一份渴望啊!
  
  也许分开不容易,也许相亲相爱不可以,只好等在来生里,再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你记得啊,记得不要吸烟,记得病了吃药,记得我曾在你耳边说的下辈子,记住下辈子不要再娶别人,一定要等着我,等着我来生做你最最美丽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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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就别伪装
我和峥住在同一个城市。我们最初的相识多亏了那枚硬币,还有我的一念之差。

那时我刚从学校毕业,被分配到邮政储汇中心实习。由于局里业务繁忙,加上人员紧缺,虽然是实习生的我却也被毫无商量地拉上了一线。没有学业的压力也没有工作的烦恼。积极乐观的我把十八岁的人生装点得绚丽多彩。

  我痴迷地爱着羽泉和羽泉的《彩虹》。有时候静静地一个人,坐在家里听着重复又重复的《彩虹》,经常会感动得一塌糊涂,为那份优美的旋律,也为自己。就像《彩虹》唱得一样: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峥就在这时候出现了。

  第一次见到他时正是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打印机坏了。无奈只有手工作业开发汇票。一边小心翼翼不出差错,一边不停地向顾客道歉。可却还有人不理解地一个劲儿埋怨,好容易累得汗兮兮喘口气下来,猛一抬头我看见了一张笑脸:“轮到我了吗?”

  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一见钟情的浪漫,可这时我却想起了一首诗: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关外如水的月光,静静的,风信子,她和她最初的爱。我甚至已经忘记了我是怎么数的钱办的业务,脑子里一个劲儿胡思乱想,等我突然意识到时,脸红了。临走的时候,他拿着收据朝我挥挥手:你是实习生吧,好好干哦。

  捏着那枚我忘记找给他的硬币,我掉进了深渊。我说把硬币抛向天空手心里是正的就写信给他,因为——汇款单上有他的地址呀!我想他是上天送的十八岁生日礼物,我记下了他的地址。从此我知道了他叫峥。

  就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我们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攥着那枚我的幸福之币,坐着他的山地跑车,载着风满城满街地窜。我们牵着手唱着《彩虹》,向全世界炫耀这份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快乐。

  峥是个很上进开朗很有孝心的男孩,我不知道该怎么喜欢他。更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觉得他是宝是可遇不可求的却老爱拿他开心。我说你知道吗,你给我的第一映象是漫画里勾引人的小帅哥。峥说你明白吗,你给我的第一映象是偷搽了胭脂的小姑娘。哼!从此我叫峥小帅哥,他叫我小姑娘。生活就是这样甜蜜蜜,却又是那样不尽人意。

  峥录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而且是奖学金很高的公费生。同时我也渐渐明白了我们这间因为学历差异带来的种种压力,包括他父母和我自己。虽然我很努力地考着自学考试,很努力地缩小着外人眼里的差距,可渐渐地我明白了我无法说服我自己。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收拾这个并未破损的残局......

  我不再见他不再听他的电话,算了吧。我想就这样忘了,我真的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曾坚信自己是个理智的人,可离别的残酷彻底地摧毁了我的意志,一次次的失眠让我几乎没有了生活的勇气。我想我完了。

  该来的总会来的,该走的还是要走的。

  临走那天,他打电话给我了,小姑娘,要好好学习!听清楚了吗?我等你哦!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气,我感觉到他的哽咽,我不敢说话甚至不敢呼吸,啪地挂掉了电话。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整天,我看到了世界的崩塌。

  “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

  虽然很喜欢,却再也没有听过《彩虹》了。

  我告诉自己,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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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的爱是有的 但是需要领悟
玛格丽特·怀斯·布朗(Margaret Wise Brown)著有一本叫《逃家小兔》的图画书。有一天,小兔子对兔妈妈说:“我要离开家跑啦!”

  兔妈妈说:“不管你跑到哪儿,我都会跟在你后面,因为你是我的宝贝小兔呀。”  “如果你跟着我,我就变成小鱼在小溪里游走啦!”

  “那我就变成个钓鱼的人专门钓你。”于是小兔又要变山石,小花,鸟,船,杂技团小飞人,变小男孩;兔妈妈就相应变登山人,园丁,树,风,走钢丝的人,最后变成小男孩的妈妈,张开双臂拥抱住他。

  “这样啊,那我还是哪儿也不去,在家当你的小兔好了。”

  “来根胡萝卜吧。”兔妈妈说。小孩子们对逃家小兔的故事喜欢得不得了。

  心理学家说,这个故事满足了孩子对无条件之爱(Unconditional love)的渴求。类似主题的图画书还有《如果我做了很糟糕的事,你还爱我吗》、《我爱你,小臭脸》。讲的是一个小孩假设自己是很吓人的鳄鱼,或是不好闻的臭鼬,问妈妈还爱不爱他。当他得到所有肯定又具体的回答之后,就踏踏实实地睡了。

  小孩子渴望知道,当自己不是那么完美的时候,父母是不是还一如既往地爱着他们。而持续不断地给予肯定信息,将帮助他们培植内心深处的自我认同感。

  宽宽近来比较淘气,放学路上把雪球往人脖子里扔;一回家就在弹簧床上蹦个天翻地覆;要么拿把塑料剑“嘿呀嘿呀”地乱刺乱叫。倒没做什么特别的坏事,只是闹得慌,有时叫人心烦。

  晚饭后,他跑来要妈妈抱抱。我把他灵活结实的小身子搂在怀中,亲亲小脸蛋,问:“最近怎么疯疯的?”

  “我知道啊,可是我就是喜欢。”

  我问:“知道什么?”

  “知道我疯疯的,我喜欢疯疯的。”

  想想也是,俗话说小男孩太乖了不好玩:“没关系啦,疯疯的宽宽妈妈也喜欢。”

  “我知道。我知道你有时生气了也喜欢我。”

  我说,“你什么都知道,就是没有什么时候不喜欢你喽?”

  “嗯,我也没有什么时候不喜欢你。”

  他对无条件之爱的领悟真的令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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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11:32 A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我爱你是因为我没有别人可以爱
是从谁开始呢,阿桠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我爱你”了。这个愉悦性短语再也无须经历在语言产道里的辗转反侧。它完好无损地脱生出来,既不会难产,也不会早夭,每一次都带有新生命湿淋淋的新鲜感。

  其时周围常常有音乐,有很好的灯光,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少。于是总有人会被感动,要么是说的,要么是听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骗性的感动。毕竟,只说过一次“我爱你”的人,并不见得比说过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听过一千次虚假的“我爱你”,我们还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阿桠和现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馆里去歇脚。阿桠和MARK并排坐着,小凡坐在对面,旁边是他现在的那个她。MARK用胳膊环着阿桠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只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他们细细碎碎地聊着天,甚至不知谁还提议要打两把拖拉机。两边的两个不明就里,中间的一对暗怀心机。这个组合就像基因的排列组合游戏,有四种各不相同的“我爱你”在里面偷偷过着招。这感觉,旧爱新欢时光惝恍,奇妙但并不美好。

  从咖啡馆出来,阿桠一直默不作声。MARK即将出国,在一边自顾自地兴致勃勃描述着他和她的未来。他说美国的有钱人都住木头房子,穷人才住APATMENT,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阿桠很干涩地笑笑,说,好啊。那一刻她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像在听笑话一样听着MARK描述的一切。她对MARK感觉不过了了,打心眼里不相信自己会住进他的木头房子,也觉得没有什么力量足够让她和这个男人很老派很专情地千山万水永不分离。

  和老王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粤菜馆。

  老王戴一副没有镶边的眼镜,每隔两分钟扶一下眼镜架,他手指细长骨节清朗,这个习惯性的身体语言因而就带上了种知识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壶,为阿桠添茶。阿桠礼节性地用手指敲着桌面。她当日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动声色里藏了千言万语的款式。圣罗兰唇膏正在唇上一点点殷开,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红渍是一个羞涩而鲜润的表情。阿桠把小茶杯攥在手里,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纸擦掉了那圈红渍。

  老王请阿桠帮忙做个设计,阿桠很不客气地开出了价。老王并未表示异议,只是一边招呼小姐给阿桠添汤,一边听阿桠讲她的设计思路。

  堂中弥漫着粤式小曲,女艺人甜丝丝的声音在两个人中间缠斗纠结,给所有的对话都镶上了一重暧昧的花边。这样的两个人,怎么看去都不像平白无故,倒像是藏着千丝万缕的过去和将来似的。

  MARK正忙着办出国的事,每次见面都是欣欣然的样子,并例必要向阿桠描述一番他们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来越细节化,甚至很无厘头得具体到了沙发靠垫的颜色和餐桌的质地。他说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让阿桠感到和自己无关。

  一天深夜,MARK跑到阿桠这里,一进门就抱紧了她,然后大声说:“我爱你,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浓重的酒精味道,压迫得她喘不过气。她从他的拥抱中挣脱出来,说:我不爱你,你走吧。然后把他一把推到门外。他在门外有气无力地捶她的门,喃喃地来,说:我不爱你,你走吧。然后把他一把推到门外。他在门外有气无力地捶她的门,喃喃地了,才惊觉,她之所以会和MARK小凡们泡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她没别人可爱吗?可是这个“别人”,似乎也不过是种永远不会出现的可能性罢了。

  粤菜馆之后,阿桠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饭的机会。有时是他请她帮忙做设计,有时好像就是为了吃饭而吃饭。他坐在她对面,在语言和表情上都很节制。他已经过了会努力描述什么的年龄,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势。

  阿桠给老王讲一些小笑话,是从网上看来的。他会很放松地笑。她对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却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样喜欢倾诉旧时光。只是有一次她逼得紧了,他给她看钱包里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带着满足而养尊处优的笑。孩子也戴着一副眼镜,应该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吃完饭老王一般会开车送阿桠回家,在路上他问她想听什么歌,她开玩笑说现在是我的点歌时间。老王就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阿桠会说出一串歌名。老王的车上有一大堆CD,但他们有截然不同的爱好。老王喜欢三套车,而阿桠却喜欢BBKING那种钝而沧桑的外国老男人嗓音。老王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地唱上两句,是不太地道的男低音。阿桠说,喂,其实你可以改行唱爵士呢。

  阿桠偶尔也唱,是潘越云蔡琴那个路子的怨妇歌。有次阿桠唱潘越云的《你是我一辈子的爱》,唱到“你总是那个样,一副男人该有的狂,你从来不问我你今天吃饭了吗?”老王嘣不住笑了,他摸了摸阿雅的头发,说,我可是经常问你’你今天吃饭了吗’。

  MARK坐着飞机奔赴美洲大陆的那天,阿桠躲在家里看长篇日剧。日剧里的男人和女人爱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阿桠的心里像是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空洞---她并不为MARK的离去而痛苦,关于爱情的所有回忆都因为没有痛感而有气无力,所有感觉都因为失去重量而似是而非。在这一天,她终于明白,一直以来,她最大的痛苦,其实就是失去了痛苦的能力。

  晚上阿桠和老王在熟谙的小茶馆里。阿桠不停地喝苦丁茶,嗑瓜子。然后要老王开车送他回家。在车上,老王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阿桠慵懒地靠在座位上说什么都不想点。路灯光穿过阿桠的头发把她的侧面映衬得凌乱而寂寥。老王问出什么事了。她终于开始暴发式的痛哭流涕,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谁,谁也没有真正爱过我。

  这天老王第一次进入了阿桠的房间,这是一座高层住宅的七楼。已近深夜,门外有警卫用对讲机小声说话的声音,窗外的城市是一副疲倦地睡去的样子。
 老王坐在阿桠旁边,说我等你睡着就走。阿桠小声说:抱抱我。老王犹豫了一下,果然伸出双臂抱住阿桠,在他的拥抱中,阿桠还是感到了他为他们制造的最后一点距离。老王用双手在阿桠背后轻轻拍打着,说,傻孩子,怎么会没人爱你呢?

  老王离开的时候,阿桠并没有真正睡着。她闭着眼睛,伪装着匀称的呼吸。她听到他替她关了灯,然后轻轻退出去,把门带上。

  阿桠曾经问老王在她这样的年纪他在做什么?他说,那时刚毕业,分在机关里,白天喝茶看报纸,晚上在小酒馆里和朋友谈人生谈理想。阿桠苦笑了一下说,你们真幸福,我却没过上一天理想主义的日子,自从毕业后就好像被扔到了滚滚红尘里,一直为所谓生计和爱情瞎折腾。老王点点头,说现在的小孩子是不容易啊。阿桠说,我们会比你们更早地体验到累和绝望。

  这天老王带阿桠来到一所大学附近残败不堪的小酒馆,那里几乎所有的餐具都带着小缺口,灯光白刷刷得亮着,一点遮拦和矫饰都没有,在这样的灯光下,两个人看起来都显得有点无精打采。老王说这里就是以前我们谈人生谈理想的地方。

  在这个残存着老王青春印迹的小酒馆里,阿桠问老王,你的理想实现了吗?老王说,应该说是实现了吧。只是实现了从前的理想,又有了现在的理想,慢慢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说完,他握住阿桠的手,说,我老说你是傻孩子,其实自己是个傻老头。

  阿桠温柔地看着老王,他两边的鬓脚已经开始花白,一个中年男人的疲倦和衰老忽然全涌到了脸上。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和自己在一起,他们都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他们一直在追逐,他在事业上,她在感情上。他们都好像得到了很多,但其实又好像什么都没得到。在这个城市里,他们是两个同样失重的人。

  那天是老王第二次进入阿桠的房间。隔着长长的岁月和彼此不知道的经历,他们紧紧相拥在一起。有一个瞬间阿桠很想对老王说“我爱你”,但最终没能说出口。在老王面前,“我爱你”终于难产和早夭了。

  很久以后,阿桠在休斯顿街头闲逛,看到了一个男人的侧影。她正在试穿一双凉鞋,照镜子时她看到他从门前经过。

  她慌忙换了鞋追出门。那个男人高而瘦,穿一件灰色的衬衫,水洗布裤子。她尾随着他走了大约一百米,在这一百米的长度里,她的心一直在狂跳。他忽然回过头来,张望什么的样子,给了阿桠一个很清楚的正脸。

  他不是老王,只是略略有点像。

  阿桠已经在老王面前消失很久了,从那个她没能说出“我爱你”的夜里。她心中关于老王最后的印象,是那天深夜她送他出门。他向她招了一下手。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高而瘦,隔开一段距离,隔着夜色,他身上的那种憔悴和无可奈何让人疼痛。

  阿桠一直庆幸自己没有对老王说“我爱你”,也许正因此,她的心中才终于留住了那种久违的痛感。

  现在阿桠要结婚了,要嫁的人,是当年那个喋喋不休向她描述沙发靠垫颜色和餐桌质地的MARK。

  他们是在洛杉机的一家中国餐馆里遇到的。她从休斯顿跑去洛杉机参加一个设计展,顺便看一个朋友。晚上朋友有约会,她就一个人找间中餐馆吃饭。

  当时MARK正在嘱咐伙计菜里要多放点辣椒,他实在受够了中餐馆里那种半咸不淡的福建菜味道。这时她出现在门口,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很清新很显眼的东方女子模样。

  MARK带阿桠去他租住的APATMENT,看得出来他过的是简单而无序的单身汉生活。MARK告诉阿桠他刚刚应聘到一家跨国电脑公司做工程师,正在努力地赚他的木头房子。

  这天晚上阿桠留在了MARK的APATMENT,他们对彼此的身体已经都有些陌生了。中间MARK 很动情地一遍遍地说“我爱你”,还说一直盼望能像《甜蜜蜜》里的黎明和张曼玉那样与阿桠再度重逢。也许是受了感染,阿桠也鬼使神差地说出了“我爱你”。然而她的心里又是那样清醒:在他的眼里,她或者是他的张曼玉;在她的心里,他却不是她的黎明。

  阿桠在家居店为结婚挑选沙发靠垫和餐桌的时候,百感交集地想,从前自己看起来那么荒谬的事,现在竟一件件地在兑现着。

  他们结婚那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她再一次地说出了她爱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幸福而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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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我不知道怎么把这个故事开头,也许正如我不知道怎么把这个故事结尾。

故事发生在我上大学二年纪的时候,我想我有必要把自己先介绍一下,我那时候,嗳,就是所谓的年轻的时候,不太喜欢和人交往,却担任着学校诗社和吉他协会会长的职位。其实我并不想去做的一些东西却不知道为何推到了我的头上。我长的并不英俊也并不丑,因为严格的家教尤其是我古板的外公,我不能在他老人家面前穿休闲装,一谓的中山装学生到底。后来想不到竟然也形成了所谓的一种风格,死党大许来借过穿,套在身上照了照镜子又扔给我说这衣服认主儿,你穿就是五四爱国青年,我一穿就像汉奸。

五四青年?我那时留的头发比现在搞IT的人都短,近似光头,好几个月留长了就再剪一次,不是没钱是没时间。我在吉他社和诗社之间疲与奔命,别人说我神定自若的就处理好了一切事,其实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不情愿地做着这些那些……也许是自己太漠然了?我想我是不太擅长和人交往和表达。

就在这个时候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确切地说,是一个雪妹妹。

关于女孩,我没有考虑过那么多,我的理智告诉我,我的目标是读本,然后读研,然后出国。女朋友,那起码要排到6年以后。可是那个叫小雪的女孩子告诉我,她已经死心塌地爱上我了,并且铁了心要做我的女朋友。

她是抱着吉他对我说这些话的。

老实说她长得还不错。

知道她是和大许一起坐在男生宿舍的楼顶上,大许指给我看的那一刻。大许说:“喏,那就是陈凡追的女孩。” 秋天的午后照的楼顶暖洋洋的,我没有停下手里的吉他,用俯视的目光看下去。那个穿着白毛衣的女孩正仰起头来,广场那边的鸽群飞过来正在天空中划响长长的鸽哨。她正站在那里眯起眼睛看着鸽子飞过,然后又把目光落在坐在楼顶上的我们。大许说:“怎么样还不错吧,陈凡的眼光总不会差的。……”我笑笑,继续弹我一百零一遍的恋曲1980。

想不到晚上她就来找我了,她说要跟我学吉他,还有,要做我的女朋友。

至于后者,她说她已经考虑很久了,从第一次在食堂看到我。那次我做了什么傻事?大概是阻止几个老生戏弄新生吧。上帝证明,我一辈子能站出来维护正义也就那么几次,偏偏被她看到了。

然后是什么?是我诗刊上的随便涂抹还是那天有鸽群飞过的午后我坐在楼顶对她深深的一望?老天,那是因为大许让我看看陈凡正在狂热追求的对象。换做任何一个女孩我都会随便看上那么一眼的。

小雪说,如果我不同意可以先做一个月的女朋友试一下。

世界上有这个试法的么?我有点哭笑不得。她说怎么没有,国外还有试婚,试……我阻止她继续说下去,说你不是想学吉他么,先和我学吉他吧。

  为了让这个丫头知道什么叫知难而退,我给她布置了很多练习的课程。看着她雪白的芊芊玉手笨拙地按在琴弦上实在有点……。算了,疼的是她又不是我。我叫她练半音阶,练摩近,练指法,每天起码要练2个小时以上的基本功。她拼命皱着眉,把四个手指艰难地按在我指定的位置上让我不由暗笑。她说,那我以后这两个小时是不是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只给她三个字:不可能!

  嗯?我是不是忘了说小雪是这个丫头的名字了?这个丫头的确有两手,第二天我去吉他协会的活动室时正听到她在屋里清脆的和我的会员们说话。她甜甜地告诉大家,我是安宇的女朋友,我是新加入的,我正在跟安宇学琴……

  当我冲进房间想制止这一切时,大家全都换成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我。消息象风一样的传开,那天以后我们级素有美男子之称的陈凡也时常用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看我,看的我心里直发毛……还没等我和大许诉苦,他就重重的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行啊安宇,整个一深藏不露!

  我深藏不露的忽然成为了一个有女朋友的人。

  他们都说我挺大尾巴狼的。

  只有上帝证明我是清白的……

  我们宿舍的人比我欢迎小雪。小雪,嗯,小雪其实她挺不错的,嗯,她很甜美,很可爱,善良,大方,平易近人,还有点小小的任性。她吉他练得很刻苦, 超出我的想象,我还以为她会把吉他当做来找我的一个借口……也许就是因为她太好了,所以一切才显得不那么真实起来。我不可能不怀疑她,我又不可能不抵触她,我一次一次地问自己,这就是爱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和小雪在一起的日子无疑是甜蜜的。她象一个精灵,每次飘然而至来到我的身边。我的生活因她的介入而全部打乱,我有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更无法面对这种局面,只能以加倍的冷漠来面对她的热情。

  如果你是个男生你就会有和我一样的感受了。我们都愿意去征服城堡,与龙搏斗,流血撕杀救得公主。可是现在公主自己打败龙,征服城堡跑了出来,一下蹦到你面前说我爱你你爱我吗?

  你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抵制中我竟也渐渐习惯了她的突然出现,习惯了听她在我旁边连说带笑的讲话,习惯了她跟我学琴,习惯了我坐在楼顶上时身边多出那么一个人。

  我描述过小雪什么样子的么?她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短短的头发,皮肤很白,一笑起来眼睛就弯成了月牙,好看极了。她的口头禅是可恶,她喜欢悄悄的把手塞进我手里,喜欢给我写长长的信。.她有点古怪精灵,和我学琴的时间不长但已经可以弹唱出来了,她有着一副很清亮的嗓子,她有时有点任性,只有那么一点,有时我觉得她还是挺可爱的……

  有一次在我弹《别哭我最爱的人》那首歌时,小雪把手轻轻的盖住我的眼睛,说:“安,你会有一天为我落泪么?”我把她的手移开说:“我不会为女孩掉泪。”她用手托着下巴静静的听了没一会又问:“为什么?”我装做没有听到她的话,小雪坐在一边不吭声,我一歪头看到她已经满眼是泪。

  唉,眼泪啊,女人啊,我该拿她们怎么办呢?我只好把小雪拥在怀里,她毫不客气地用我的外套擦起眼泪,在那一刻我的心忽然软了那么一下,爱情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是我现在怀抱里拥着的,还是远在天边的憧憬或者更为绚烂的那么点什么?

  就在我还没有考虑明白的那天,我和小雪说好要一起去做什么,究竟做什么我也忘了。当时说的是下午在校门口等她,可是等了半天她都没来我禁不住有点担心,就径直走到女生宿舍底下去等。就快走到女生宿舍的时候我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小雪站在门口正伸手递给陈凡一封信,陈凡不接而热切的手舞足蹈的说着什么,那信封正是小雪经常用来给我写信的那种淡蓝色信封。

  一时我的头嗡的一声就大了,我慢慢机械地走了过去,陈凡看到我走过来居然只点点头看看小雪就掉头走了。我听到我的声音,正以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腔调刻薄的响起:“是不是在考虑到底是和他约会还是和我约会?”小雪倏然抬起头来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我,我心里莫名地浮起一种报复的快感,“那情书也是我和他一人一份的吧?一样照抄一份倒也方便的很……”我看到小雪的脸在瞬然间变了颜色,她用手刷地撕开了信封把信摊开扔到我面前。我没有接,任它落到地上,只一瞥却看到一行的几个字:我爱安宇,永远都不会离开他,请你不……我心里噔的一下,原来这样,可是嘴却不肯软下来,“不是演戏给我看吧?”我尽量笑着把气氛缓和。可是我看到小雪的眼泪在眼圈里起了转,说实话,那个时候我真想抱住她,狠狠的抱住她,可是我没有,我为什么没有呢?为什么呢?

  小雪就那么满眼是泪地看着我……然后她抬头冲我一笑,扬手“啪的!”给了我一耳光。

  那一耳光打的真是干脆利索,到现在为止我都能感觉到脸上那火辣辣的疼触和周围人诧异的目光。我不疼,我真的一点都不疼,我相信小雪的心里比我疼,疼十倍,百倍……她掉头就跑回了女生宿舍,我跟着也往里面跑。在门口观察已久的管理员一把把我拉住喝到:“干什么你!跑什么!你以为你是女生?”周围的人哗地笑起来,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被小雪的那一耳光打成了四分五裂……

  一切的一切都开始倒过来演了,现在是小雪避着我,我想见她比登天还难。小雪的各个朋友更是把我恨之入骨,尤其她们宿舍的人。陈凡看我的眼神开始让我觉得带有那么一点点轻蔑的感觉。说实话,那滋味真不好受……

  我一次一次走到女生宿舍楼下,徘徊左右,我希望能看到小雪出来,我希望能和她再说几句话,我希望她还能那样小心翼翼的把她柔弱无骨的小手悄悄地伸进我手里……

  有那么一天,我在楼下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自己惶惶如丧家之犬,想想罢了,不过是一个女孩而已,一跺脚转身离开。临走看了4楼一眼,那扇窗户的白色窗帘一晃,然后又漠然地挂在那里纹丝不动起了。

  然后的然后我都忙什么了?不过是忙毕业忙找工作忙写论文写简历把自己象个商品一样地推销出去。我很快离开了我的大学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那个城市。我去了陌生的城市,和一些陌生的人开始做朋友交往,我经历了几场恋爱最后都无疾而终。有一次一个女孩子甚至指着我说安宇你太自私了!你根本只爱你自己!你永远都不会找到女朋友!我当时真想大喊一句你胡说!曾经有一个很美丽很温柔的女孩子爱过我!那一刻小雪的形象蓦地浮现在眼前,一时心痛如绞。在她温柔的热切的爱着我的时候我都对她做了什么?!

  我和你们描述过小雪什么样子的么?她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短短的头发,皮肤很白,一笑起来眼睛就弯成了月牙,好看极了。她的口头禅是可恶,她喜欢悄悄的把手塞进我手里,喜欢给我写长长的信,她有点古怪精灵,有点任性……

  那个晚上我破例没有象以往一样看资料给客户写信。我翻出了以前旧旧的琴谱一边看着一边用吉他尝试着弹起那些老歌。记得以前小雪总是在我的琴谱和笔记本里随便的涂抹一些字句等着我发现。有时翻开笔记本,能看到她清秀的笔迹:我爱你因岁月如梭……随便翻开琴谱能看到那些往日的字迹:我是你黑夜里的眼睛……在琴谱的最后一页,那是一首我不曾弹起的歌,我看到她淡蓝色的笔迹在旁边淡淡写着: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眼泪,终于忍不住在这个冬夜倾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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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絮语
很害怕离别,无论是怎样形式的离别,又无论是人离我或者我离人,我都很害怕。
怕离别之前那种挥也挥不去的愁绪,怕离别时分泪眼婆娑的相望,更怕离别之后那种"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的凄凉。
人说"多情自古伤离别",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多情的人,但离别却着实让我格外的伤感。
第一次体会到离别之痛是在姐姐刚念大学的那一年。姐姐只比我大一岁半,因此打小我们就姐妹情深,同吃同睡,一起欢笑一起忧伤。即便是偶尔的小吵小闹,也仅仅只是我们姐妹生活的调味济而已。一直到我18岁,我们从未分开过。91年,姐姐考上大学,全家同喜,可喜悦之外却也隐藏着淡淡离别的忧伤,并随着那一时刻的到来越来越挥之不去。终于到了那一天,还记得爸爸妈妈一早就已打点好行李,然后等着车的到来。看着他们忙里忙外,我着实是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呆呆的在一旁看着,心里却涌出止也止不住的悲伤。看着任何一样东西,我都在想象呆会姐姐走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临别的那一刻终于来临,和爸爸妈妈一起将姐姐送上车,看着车缓缓启动的身影,我的心难过得开始落泪,回到家中,看着同样的房间,同样的桌椅,甚至于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却感觉到那样的不一样。房间空了,心也空了,连人也空了。那之后的日子,整整一个星期,我几乎每晚都会落泪,想念姐姐以及害怕姐姐走了之后的孤单……
第二次记忆深刻的离别,则是大学第一个学期结束,与初恋的男朋友分开的日子。因为他不是本地的学生,因此我去送他。想想其实一个寒假,也就短短二十几天不见,再换算一下,也就3个星期的日子,可就是那样的不舍,仿佛天都会因为别离而哭泣。那天,送他去火车站,一路上坐在车里开始大家都还沉默不语,只是手与手之间紧紧的握住对方。可后来...那天也真的很巧,本来就已经够伤心了,偏偏坐的那辆中巴一直不停的放男朋友平日里常常给我唱的那首王杰的歌,更是在伤心之外凭添一份凄凉,于是泪水再也止不住的涌出眼眶。就那样在歌里我们无声的流泪,仿佛天也老,地也荒。也正是那一刻在多年之后还给我留下深深而又清晰的印象,关于离别的印象。
至于第三次留在我心中的离别,就是大学毕业,同窗四载的同学分开的日子。那一段时间里,整个校园都笼罩着一片离别的忧伤。整晚整晚的大家在一起回忆四年同窗的时光,整晚整晚的大家在一起哭泣一起歌唱,可临别的日子依然挡也挡不住的来临。那几天,每一个同学走,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要去相送,被送的人故作坚强的脸上带着含泪的微笑,而送的人却早已是哭成了一片。于是,学校大门在那几天送走一批又一批的人,同时也见证着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悲伤。
前几天,一个在公司实习时认识的小弟要回学校了,在走之前我们谈到了离别的话题,他说他最怕人家送他,还说起上一次走时母亲的泪光,让我不禁感悟离别,勾起我阵阵离别的思绪。有时候自己总是在奇怪,仿佛我这一生,总是在送人,也总是扮演最伤心的角色,而偏偏我又是一个怀旧的人。可又想也许就是这样,才可以让我领悟到相聚的快乐,重视相聚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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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牵你的手
——我和一个失身小姐的情感历程

  我是在离婚之后和“小姐”英子相识的。

  春节后的一天,在县政府开小车的昔日战友大彬来找我。他对我说他发生了婚外恋,想借我的住宅每周一用,并答应每月给我房租200元。最终我没有说服大彬改悔,倒是他说服了我。我给他一把钥匙,他给我一个传呼机,我们约定了一个密码,收到这个密码信息后,我即离开家,二小时后回来。有特殊情况,连呼三次。

  此后,这个密码传呼平均五六天响一次,每次我都如约离家。记不得是接到第五个还是第六个传呼后不到20分钟,忽然接到连续三次急呼,我忙与大彬联系,电话那端传来他急促的声音:“你马上回家,那个女的在你家里,告诉她我有急事回不去了。”

  回家后打开房门,果然有个姑娘正坐在我的书桌前写着什么,看见进来的是我,多少有些惊异。而我在看见她的那一刻竟完全惊呆了,惊呆于她的端庄俊美,惊呆于她的秀色可餐,惊呆于她的似曾相识!那一刻,我忽然感觉得整个房间里充满了春天的气息,是那种我久违的,令我心驰神往的气息。我向她点头致意,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告诉她大彬有事,可能不回来了。她告诉我她叫英子,刚才在抄录几首舒婷的诗。她竟然喜欢诗!这有些出乎我的预料。在和英子的交谈中,我感觉到她真的很内秀,看上去并不是那种轻薄的女孩子,我感叹大彬怎么会有如此艳福!那一晚我与英子交谈了一个多小时。临走时,我们互相留下了传呼和电话号码。走时她借去了我的两本书,一本是《萧红传》,另一本是《舒婷顾城诗选》。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睡懒觉,突然电话铃响,我抓起听筒:“我是英子,快看新闻。”然后电话啪地断了。真是莫名其妙,英子该不是为了让我证实她真的比海霞更漂亮吧?打开电视,今天的新闻立刻轰炸了我——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使用导弹袭击我驻南使馆!三位记者牺牲!馆舍被毁!

  “狗杂种克林顿!”住宅楼里我一个人在大声嘶喊。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劝说住自己,还是在电话上按下了英子留下的传呼号码,留言让她到我这里来。10分钟后英子来了。她的眼里充满了愤怒,不住地问我为什么?可我哪里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我的确常看电视,但谁会料到无耻的北约却把黑手伸向了无辜的热爱和平的中国人!

  那天英子留了下来,我俩一同吃的晚饭。我在楼下买了一些熟食,英子在厨房炒了个鸡蛋,在每人喝了一小瓶啤酒后,新闻带来的恼怒才平息下来。英子大声批评我厨房的脏乱差,并扬言饭后要帮我收拾收拾。之后我俩一起收看《新闻联播》,当电视里出现北京学子游行抗议的画面时,我发现英子双眼噙满了泪水,在我把一只手帕递给英子时,她竟掩面而泣。刹那间,我眼中的英子高贵并且高大起来,头脑中所有对于英子的不屑与藐视都被击溃!在接下来的闲谈中,我得知英子的家不在这座小城,师范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只好暂时在一家歌舞厅打工。8点多钟时,有人传呼英子,她起身告辞。

  此后我再收到大彬的传呼就不用在外游荡两个多小时了——每次大彬走后英子都打传呼给我,收到信息后我便打道回府。英子每次都在这里帮我把凌乱的家收拾干净,然后我们还能海阔天空地聊上一会儿。在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叫我哥哥,我也就认下了这个妹妹。

  英子真的是个谜,但很快谜底被我戳穿。那是六月十几号吧,晚上8点已过,我在收到大彬的传呼后下楼钻进小区门卫室里看别人下象棋,不想这一次我却发现了大彬天大的秘密——约5分钟后,大彬的车驶进大院,之后他下车上楼,又过5分钟后英子由外入内上楼。英子上楼不到一分钟,大彬却令人奇怪地从楼上下来了,看神情并无异常。大彬回到车里后,车上却下来了另一个戴着礼帽和墨镜的人,他非常坦然地步进了我家的单元门……楼上,英子把窗帘拉上……40分钟后,那人从楼里走出,脚步从容但略显疲惫……大彬的车刚驶出大院,我的传呼机响。

  不需要太多的细想,我明白了全部的真情,包括上楼的那个人是谁,尽管我只是在小城新闻上时常见他讲话与视察工作的影像。大彬没有任何秘密,他租我的房子,与英子所谓的婚外恋都被眼前的现实解释得合情合理!多么好的司机呀!多么忠诚的革命战士呀!为了领导的幸福,自己宁愿背黑锅,这是什么精神呀?这是大无畏的拍马屁精神呀!这是抛头颅洒热血往上爬的精神呀!这是秋风扫落叶一样的不要脸精神呀!

  “狗官,人面兽心!英子,你也配写诗!”我在心里狠狠地骂着,英子在我心中的所有美好形象刹那间被一扫而光,她不过就是一个卖淫小姐而已!我快速上楼打开房门冲进卧室——英子显然对我这么快就回来始料不及,床上还散落着乳罩和短裤。我冲着赤身裸体的她咆哮:“狗官每次给你多少钱?”英子颤抖着双手指了指床头,那里有二张崭新百元钞。在我怒视的目光中,英子迅速把所有属于她的衣物穿好。回到客厅沙发上,她无语我亦无语。最后我努力平息了愤怒,告诉她从明天起我的家就不会租给大彬了。英子点头离去。

  第二天早晨,我给大彬打电话,告诉他我准备卖楼当本钱做生意,大彬及时送来了钥匙。我又呼来了英子,把前夜落在我家的二百元钱交给她。英子开始说不要,还另外拿出八百元钱,她说我太清苦了。但我拒绝了她的好意,这种不干净的钱我如何能收呢?英子看出我的心思,也就不再坚持,下楼时她的眼里有泪。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英子瘦小的身影走出单元门,向着街口的那家歌舞厅走去。歌舞厅前,几辆高档轿车一字排开,英子步入汽车中间,仿佛一条肉丝被挤在牙缝中。看着英子的身影被歌舞厅朱红的大门吞没后,一种不可名状的伤感打动了我。想一想这样的女孩子,如果家有万贯或者父母位居高官,她会卖身赚钱么?待我平静下来后,我给英子发了一条传呼:英子小妹,千万保重。有困难时,到哥哥家中来。

  时间过得很快,已经有20天没有看见英子了。我时常站在阳台上眺望那家歌舞厅,可那些小姐们白天一般是不出屋的,晚上却又看不清谁是谁。我几次拿起电话,可又不知给她发什么信息好。我发现自己每天都很想念英子,这种想念完全超越了男女情爱,我总感觉英子就像我的小妹妹,我担心那扇歌舞厅的大门会在某一天把英子吞噬后再也吐不出来。

  英子在我的期盼与挂虑中还是来了。那是8月初的一个午夜,门铃突然响起,透过门镜我看见竟是英子!我打开房门,英子直奔卫生间然后开始呕吐,房间里立刻充溢了某种烈性酒的气味,我马上明白发生了什么。英子把胃内所有的液体吐了个干净后,我用毛巾给她擦了一把脸,然后扶她躺在床上,这时猛然发现英子的大腿上有很多血迹,吓得我要打急救电话,但又马上明白了怎么回事。我找出了前妻剩下的卫生巾,但觉得当哥哥的怎么能给妹姝换卫生巾呢,虽然我已见过英子的裸体。于是我找了几张报纸垫在英子的身下,可又马上觉得报纸不妥,于是重新换了一件我的干净的衬衣。此时的英子早已发出了鼾声。我为她盖好毛毯,然后坐在她身边,平生第一次点起了一根烟。

  英子这一次在我这里共住了六天。这些天里我讲述了自己从童年到现在的经历,而英子,也把一个真实的自己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

  英子是1992年考上那座她梦寐以求的师范学校的。然而第二年她就陷入了不可逾越的困境——由于家境贫寒,她在学校吃饭都成了难事。在她因营养不良即将摔倒的时候,是一位男性老师扶住了她。他为英子买了饭票,还答应包下英子余下的两年学费。这位男性老师年长英子8岁,相貌英俊,学识渊博,在他的单身宿舍里,时常为英子讲朦胧诗、讲西方哲学。而当一天午夜这位老师把英子压在身下时,英子没有拒绝。英子期待着他能早日结束自己所描述的已经破碎的婚姻,期待着自己毕业后能与最心爱的人共建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他老婆一次成功的捉奸打破了这座校园和英子生活的宁静。英子在校方没有做出开除决定前办理了自动退学手续。英子没有敢回那个小山村,而是开始了在异乡流浪打工的生涯,她给人当过保姆,在小餐馆端过盘子,在歌舞厅当过服务生……毕业的时间到了,她告诉家人自己在城里找到了一份外资企业的工作,每月薪水要比当老师的工资多一倍。为了证实自己的谎言,英子用这几年打工的钱每月给父母寄回500元。然而不到半年,她已没有钱支付自己的谎言了,她想到了那家自己曾当过服务生的歌舞厅,那里有一些小姐一天就能挣到500元。终于在一次大醉后,英子说服了自己,回到了那

  家歌舞厅,开始了一段别样的人生……英子有一个梦想,也是一个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就是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在家乡那片贫瘠的土地上,办一所叫做“英子”的小学,而她也知道,建一所学校需要的资金是30万到50万……

  国庆到了,英子带来了啤酒和美食,我俩一同通过荧屏看首都的阅兵,看江泽民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发表一个正在崛起民族的雄浑激昂的演讲……12月19日,《东方时空》播出特别报道:澳门回归祖国。我和英子在午夜随着国旗的升起唱起国歌,英子还站在阳台上放起长长的一挂鞭炮。

  英子是午夜11点来我这里的,我俩举起酒杯,共同等待2000年的钟声敲响。我感慨自己这一年无所事事却又经历了很多,英子说这一年真是太不容易了,然后有大滴的泪水滚落。我这里成了英子远在异乡的家,家里有一个大哥哥,英子时常为这个家没有嫂子而着急,而她确实帮不上忙,她说在她的生活圈子里没有一个好人。

  我决定要娶英子为妻是在2000年春节之后的事。春节前,她曾想留下来陪我,但被我拒绝了,我说你回妈妈身边过个春节吧。英子走后,我才发现她在我心中的分量。我承认我已爱上了她。在我心中,英子并不是歌舞厅的什么三陪小姐,她只是在命运的浪尖上一片不由自主的杨树叶子,单薄而脆弱,我要把她从自己编织的梦幻中拯救出来,回到现实,做一个敢于面对所有人生苦难的人。

  正月初十我按照事先的约定给英子发了“公司业务忙速归”的电报,十四的晚上我见到了英子。我紧紧地拥抱了她,告诉她我爱她我想她我要娶她为妻。听了我的话,英子伏在我的肩头号啕大哭。英子说:5天之内答复你。但没有想到的是,第五天的时候,英子远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给我打来了电话……此后不久,我收到了英子寄来的一万元汇款,以后每隔三四个月我都能收到英子数额不等不落地址无法退回的汇款。从邮戳上看,她还一直在漂泊。

  2000年的夏天,我用英子汇来的钱成立了小城第一家“文秘事务所”,主要是为一些厂矿企业写写汇报和总结。后来在2001年秋又扩展了广告代理及婚礼司仪等业务。到2002年春,我的手下已经有三四个工作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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